【CNSS讯】10月19日,为了加强进一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运秩序,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根据《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海安全[2011]433号)规定,蕲春海事处于对黄冈市京海船务有限公司、浠水县银河船舶有限公司2家公司进行了安全管理约谈。黄石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梁强处长到会指导。

会上,蕲春海事处对2家公司所属的“鄂银河018”、“天和666” 分别在今年发生的事故、在航行及签证中的几起违章行为进行了通报,要求公司加强船员安全教育,按《黄石海事局“守规律、开好船、争当好船员”专项活动》的要求,教育公司船员遵章守纪,规范操纵,真正做到“十要十不要”。

梁强处长就公司管理方面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公司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杜绝麻痹大意;三是加强体系学习,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水上交通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发生。

两家船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下大力气来管理公司所属船舶,逐步提高船员遵纪守法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承诺将尽快督促船舶所有人到海事来处理违法行为。

(通讯员:陈益红 甘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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