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台州海事部门对“三无”船舶“国良669”轮在三门健跳港依法强制扣押。这是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全国海事系统内被海事部门依法强制扣押的最大吨位船舶。

1月5日下午,台州三门海事处执法人员搭乘“海巡07562”艇从海事码头出发,根据潮汐、天气情况妥善安排该轮锚泊地点,有效疏导现场秩序,目前暂时将该轮扣押在三门湾小轮锚地。

据悉,“国良669”轮,是一艘自吸自卸砂石运输船,参考载重吨5000吨,船长97米,主要从事福建至浙江之间的砂石运输。

2015年12月15日上午,台州三门海事执法人员在巡航过程发现,停泊在三门水域的“国良669”轮轮未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船员无证上船服务等违法行。

考虑到该类型船舶可以自行在水下采砂并从事运输、卸载作业,操作过程中易发生事故,且船舶、船员均无相应证书,非法航行作业安全隐患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台州海事局依法对该船实施强制扣押。

新安全生产法与配套文件出台赋予海事部门海上船舶扣押权之后,台州海事勇于尝试,强势推进,共实施船舶强制扣押6起,自行拆解“三无”海船1艘,并配合地方政府对长潭库区4艘摩托艇强制扣押,将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变成了打击海上违法行为的又一“利器”。

据悉,台州海事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同时依靠地方政府,强化执法联勤,重点对吸运卸一体船运砂船、内河船、三无船等严重危害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船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台州水域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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