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市交通局启动2016年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我市客船、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砂石船等“四类重点船舶”监管和水上安全突出问题整治。通过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规范船舶运输行为,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面向在我市注册的船舶及相关航运企业。行动将持续到2017年3月1日。各单位将采取联合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航运企业和重点船舶的检查。

什么样的船舶才能成为“平安船舶”?据介绍,我市辖区水域营运的“平安船舶”应当满足几个条件:一年内船舶未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一年内船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且在本船服务船员无被扣分;一年内至少接受过一次安检,且在船舶安全检查中未发生滞留;一年内无重大缺陷,任意一次船舶安全检查缺陷均为一般性缺陷,且数量不多。

专项行动将强化船舶现场监督管理,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和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同时督促客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客(渡)船100%完善安全应急设施,100%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对非法营运的砂石船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定期通报,严厉打击,规范砂石运输行为和运输秩序。

专项行动中还将开展船舶配员和船名标识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船舶配员与船员任解职、航运公司等突出问题的检查和治理,同时对辖区到港的“四类重点船舶”重点检查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员证书和船员服务簿资历记载情况等。

专项行动期间,客船和危险品船运输经营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登轮检查和一次船岸联合应急演习。随着我市雨季来临,港口管理部门将加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港口储存和装卸作业的监管,于6月底前,对辖区内从事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储存和装卸业务的港口经营人和理货公司开展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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