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保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国推出首个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以及保证函推荐格式文本,并向社会通报双方在合作促进航运保险业改革创新,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

此次推出的海事保全责任险及保证函推荐格式文本,具有明显的海事诉讼特色。它是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保监局、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多次磋商研讨的合作成果。

据了解,该推荐文本中列明了海事审判中常见的保全类型,便于保险公司根据不同保全类型存在风险的差异核定费率和收费方式,也便于海事法院进行审查。海事诉讼保全申请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全责任险,保险公司出具保证函,并在错误保全时依法向被申请人或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推荐文本对保证函名称及有效期的表述更为精准简洁,对出具保证函的保险公司层级也有明确规定。目前,该推荐文本已在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首次得到适用,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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