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南通市地方海事局正式公布废止44项海事船检业务管理文件,此批废止文件将不再作为海事船检业务管理和执法服务的依据。

此次海事船检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历时3个月。期间,该局组织对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订的长期有效且内容涉及海事船检业务管理的文件以及全市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制订的长期有效且内容涉及海事船检业务管理的文件共300余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逐一进行了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最终确定《南通市地方海事系统重大事件处置原则》、《南通市重点船舶船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等44项文件全面废止。该批废止文件出台于2001年至2013年期间,废止的原因包括与上位法或上级文件矛盾、超出法定权限、无法执行等。

据悉,今年以来,南通地方海事深化法制海事建设,严格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以海事船检业务管理文件清理活动为契机,开展规范性文件“废改建”工作,有效提升了业务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构建了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管理与责任体系,确保海事船检行政管理事务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相符合,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提升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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