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已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贯彻落实《海南海事局关于加强对非法采挖、运输珊瑚礁和砗磲船舶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保护海洋生态资源,八所海事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履行好海事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海事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八所海事局多次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张贴宣传横幅等形式进行海事普法宣传。二是各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结合电子巡航,加大辖区海上巡查力度,对重点水域、渡口加大巡查频次。三是联合海洋渔业部门深入渔港、码头,加强《保护规定》宣传力度,推动普法工作深入人心。

截止到目前,八所辖区尚未发现非法采挖、运输珊瑚礁和砗磲船舶。下一步,八所海事局将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结合辖区实际,继续对各类非法船舶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辖区水域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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