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雨淅沥,薄云浮动,清晨的深圳港盐田港区人头攒动。一阵嗡嗡声中,只见一架蓝色无人机稳稳升起,缓缓向前,飞至约60米的高空时,悬停在码头边一艘1万标箱集装箱船的烟囱之上。烟囱排出阵阵淡灰色烟雾,蓝色“巨蜂”悬停在“灰色花蕊”之中,仿若采蜜。人群中,一名技术人员双目紧盯电脑,屏幕上迅速显示出关于烟雾中所含各类物质的相关指标……

这是8月3日在深圳召开的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现场推进会期间,参会代表们在盐田港区现场观摩船舶尾气遥感监测的场景。记者从此次会上获悉,自2015年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以来,3个排放控制区的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立《方案》落实运行管理机制,出台配套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方案》推进总体顺利,减排效果初步显现。

“施行排放控制的港口空气质量持续向好,部分港区硫氧化物降幅明显。”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介绍,据上海市2016年4月至12月的环境监测数据显示,上海浦东高桥监测站二氧化硫浓度较2015年同期下降了52%;2017年上半年,宁波镇海监测点的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了31%;深圳东部港区附近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较《方案》实施前降低约38%;京唐港区环境监测数据显示,《方案》实施后一个月内,港区二氧化硫日均浓度较《方案》实施前降幅达56%。

多方联动 合力下好一盘棋

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牵涉多元主体,各方唯有拧成一股绳,合力下好一盘棋,才能让减排效果看得见摸得着。《方案》实施以来,3个排放控制区也在实践中充分感受到通力合作、协同联动的重要性。

据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国毅介绍,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推进工作小组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纵横”管理模式。纵向上,建立联络机制,促进区域联防联控,明确相关标准,推动长三角区域内政策、标准和执法相统一;横向上,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各自辖区抓落实。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港航管理局局长唐建新表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与河北海事局一道,会同多家单位,成立河北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实施工作。同时,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借助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小组、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小组平台,建立了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信息共享和联动协调机制。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和深圳海事局是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落实的责任部门,为强化政策实施效果,三部门分工明确,互相配合,联合行动,协调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温文华如是说。

此外,据香港环境保护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刘万鹏介绍,2016年年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署,正式签订《内地与香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并成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组。工作组定期举行会议,交流执法标准,探讨船舶排放课题等。

据悉,2016年,交通运输部还牵头建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等12个部门参加的船用燃油监管部际协调会议机制,并召开了3次船用燃油监管部际协调会。经联合调研、讨论后形成的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指导意见有望近期出台,将对建立公平、有序、健康的船用燃油市场,助力《方案》实施起到关键性作用。

建绿色港口 盼政策“红包”

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和LNG清洁能源应用是控制船舶排放的“倚天剑”“屠龙刀”,能够从源头上治理船舶大气污染。目前,全国已建成港口岸电设施1000多套,以低压供电装置为主,高压装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中。不久前发布的《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已规划,2020年前将在我国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的集装箱、客滚、邮轮码头、3000吨级以上客运码头和5万吨级以上散货码头专业化布局493个岸电泊位,实现岸电泊位覆盖50%以上。在LNG推广应用方面,全国已建成内河LNG动力船舶135艘,基本建成内河LNG加注码头16个。

然而,无论是岸电还是LNG应用,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航运公司而言尚未形成使用习惯,加之经济优势弱、相关标准不完善等,在现阶段的推广中需要有效的激励政策加以引导。

在建设绿色港口过程中,深圳港可谓在全国率先享受到了政策“福利”。据温文华介绍,深圳市政府于2016年5月出台绿色港口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16—2020年)》,随后又出台《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岸电建设使用和自愿转用低硫油进行财政补贴。截至目前,深圳市共审核47家船公司、563单、共9927艘次船舶的低硫油补贴申请,累计发放低硫油补贴3713万元;共审核4家港口企业岸电建设申请,累计发放岸电补贴2329万元。在政策引导下,仅2016年深圳港共减排各类污染物4000多吨,目前已建成岸电设施可覆盖泊位达17个,在建岸电设施可覆盖泊位达6个,居全国之首。

此外,上海市编制印发《上海港国际航行船舶岸基供电试点方案》,出台岸基供电建设扶持政策,推进核心港区实施靠港船舶岸基(港基)供电;浙江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扶持政策,引导港口企业加快岸电建设及使用,目前已建成高压岸电7套;河北省也积极落实岸电建设补贴政策,提升了港口企业船舶岸电建设的积极性;长三角地区则拟通过设立岸电使用示范区等措施,探索岸电使用成本分摊机制,提升船舶岸电使用率。

探索“黑科技”运用 提升执法效率

无人机起飞2分钟后,海事执法人员便可通过电脑软件或手机App获取船舶排放气体的具体参数。这样的“黑科技”,不是电影里才有。眼下,包括无人机检测在内的多项技术已逐步投入使用,不久的将来有望实现常态化。

在深圳海事局和深圳人居环境委的共同推动下,深圳市政府拨款350余万元,用以购置专业燃油快速检测设备,并投入使用。同时,深圳市通过打造船舶尾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船舶尾气遥测感应技术,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监测检测系统,让污染物“看得见”,大大提升工作效率。此外,深圳市还联合复旦大学开展船舶动态排放清单应用研究,该研究完成后,将助力政府部门制定相关减排政策。

另据了解,上海海事局已申请专项资金,通过布点尾气监测设备,建立大气监测网络,从而帮助海事筛选、锁定目标船舶降低海事执法成本;浙江海事局立项申请开展“国际海事组织数据收集机制履约”课题研究,并利用省政府专项资金,购置2台低硫燃油快速检测设备,提升海事执法水平。

新技术,新手段,新做法,无疑助力了监测、检查和执法等多个环节。在技术更新换代的同时,执法人员亦须完成“迭代”,加强培训。唐建新介绍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配合河北海事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船舶污染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和兄弟省市业务骨干传授船舶排放控制区的经验,提高专业执法能力。

记者获悉,下一步,部海事局将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推进船舶大气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分批为海事一线执法配备船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设备,支持深圳、上海等地方政府开展大气污染源遥感检测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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