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灌河水域一日发生三起水上交通事故,灌河海事处派出执法人员全力应对,成功调解两起船舶擦碰事故,保障一起搁浅船舶安全脱浅。

当日1530时,灌河海事处执法人员接警称内河船“苏盐城货09**”“苏盐城货21**”“湘张家界货**”在灌东三圩盐场码头前沿水域被“华航**”轮碰撞,请求海事调查处理。随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调查,无人员伤亡,三艘被撞内河船船体水线以上有碰撞,其中两艘内河船锚链断裂致锚丢失,另一艘内河船船体轻微受损,均无进水危险。经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船从码头出港,受流水影响,未能控制好船位,导致船舶碰撞。询问过程中,肇事船船长态度良好,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被撞船舶损失,双方达成和解。

当日2040时,执法人员再次接警称,兴鑫钢铁码头前沿水域进港船“威*”轮与内河船“鲁济宁货**”发生碰撞,请求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处置。执法人员立即乘海巡艇赶往事故现场。经现场调查,被撞内河船船舷及带缆桩部分受损,暂时无沉没危险。经调查取证,肇事船在进靠码头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船舶碰撞。肇事船船长态度良好,表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被撞船舶损失,双方达成和解。

当日2230时,执法人员在处置碰撞险情返航途中,发现“兴龙舟*”轮在灌河口24号浮与26号浮中间水域搁浅。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甚高频呼叫该轮,并查验船舶六面吃水,注意船位变化,提醒该轮显示规定号灯号型,注意VHF值守,与交管中心保持联系,汇报搁浅最新信息。4月3日0840时,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搁浅事故进行调查,该船称2日晚在经23号浮时由于能见度差,受流压影响,在避让渔船过程中导致船舶偏离航道而搁浅。执法人员要求船方播发船舶搁浅航行安全信息,提醒过往船舶加强瞭望,确保航经船舶宽让搁浅船舶,同时要求搁浅船舶尽快制定有效脱险措施。3日1600时,搁浅船舶已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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