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船舶“并联办理”制度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航运企业,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与福建海事局正式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在福建自贸实验区厦门、平潭片试点海事、交通、船检三部门联合办理船舶证书便利性措施。

据了解,此项措施将两片区船舶证书办理的“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船舶登记、检验和营运办证由“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减少了船舶检验合格通知书办理等3个环节,办证流程更加顺畅,最快只需7个工作日,即可办完7本证书,办证时限大幅缩短。结合“三合一”并联办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所有涉船办证信息通过线上共享和线下流转,申请人办理完所有的船舶证件有望只需跑一趟。

福建省港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探索在福建省沿海船舶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将改革向纵深推进,让企业和船东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2018年5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港航管理局联合平潭海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共同推行的“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创新举措入选全国可复制推广经验。该项措施作为部属、省属、市属三级涉船管理部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创新成果,自2016年4月试点实施以来,完成检验发证的海船已超过280艘,累计为船舶企业和船东节省办证时长超过6000个工作日,提速增效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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