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近实行的“营改增”政策遭到船舶经纪商炮轰,他们觉得自己的利润将因此受到侵蚀,而外资竞争对手的待遇却要高一个档次

近日,中国船舶经纪对新实行的一项增值税制予以抨击,声称新制将严重威胁他们的经营利润,并纷纷指责它为外企创造的待遇比国内企业优厚得多。

8月1日,一项税率为6%的增值税制正式实施,从而取代之前基于营业总额征收的5%营业税。不过,上海航运经纪人俱乐部(SSA)秘书长刘巽良对此批评道,制定相关税制的官员并未妥善筹划,未将诸如船舶经纪业等服务型企业与制造业或销售型公司区别对待。

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服务性行业总体税负过重,且对不同企业的税率评估有失公允,其中大型经纪公司的税率往往偏高。

但从程度上来说,相比国际班轮公司针对增值税作出的大声疾呼,新税制对经纪商的影响相对要小一些,因此不太可能很快得以解决。

刘秘书长对《贸易风》抱怨称:“新税制是由一些完全不懂航运业的人着手制定。”

“它根据销售量征税,而不是根据利润,因此可能适用于贸易公司,但根本不适合服务型企业。”

“因为如果你是一家制造企业或贸易商,你的成本与售价间存有差额,那么你就能根据差价纳税,所以增值税适合于这类企业。”

“可是在类似船舶经纪这样的服务性行业,你就很难找到成本扣除项。”他分析道。

地方层面的税务局已知晓一些服务公司税负加重,有失公平,但他们缓解相关影响的措施却凸显出另一个问题 - 税率目前由当地专门机构负责评估与协商,而非上海、北京或广州的市级政府。在不同城区注册的服务性企业可能被处以不同的税率 - 从大型企业6%的全额税负,一直到小型、低利润企业或新晋成立且尚未盈利的公司所适用的3%或4%低税率不等,而上述所有税率均由当地估税机构全权评估确定。

上述问题对于租赁经纪商而言还不致于太过严重,因为他们可以选择从– 比方说香港开具发票,那里16.5%的税率针对利润征收,而非营业收入。

但新造船经纪商则无处可避,如果他们的佣金来自中国船厂,或与这些船厂合作的中国贸易公司,那么就必须遵照中国大陆的税制纳税。

分三种不同情况征税

一位较活跃的新造船经纪告知《贸易风》称,针对新造船经纪佣金,分三种情况由不同的税区决定相关税率:

第一种情况,佣金发票由位于国外的一家经纪商签发,并由相关船厂支付。此时,税率由相关当地的税务局评估确定,而它们通常都是江苏或浙江等试图通过免税期或低税率吸引业务的地区。

第二,如果佣金发票由国外经纪商签具,但由贸易公司支付,那么将主要根据该贸易公司所在城市辖区的评估确定,这会导致较高的税率。

第三,佣金发票由中资企业签发,此时税率由该经纪公司注册地的税务局决定。

这当中第三种情况税负最重。在中国独特的现行体系下,当地经纪商无法简单地自行打印发票然后寄给船厂,而必须从税务局购买发票。

但相关发票的价格甚为昂贵,其费用等同于这笔佣金所适用的增值税额(前服务税)。比方说,为一笔50万美元的佣金购买发票估计需要3万美元。

因此,中资新造船经纪商实际上在得到收入前先已付税,由此承担付了税,却收不回佣金的风险。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资经纪商指出:“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船舶经纪公司到中国注册。”

“这个国家对外资企业,照顾得远比自己国内的公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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