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工业获中远2+2 艘VLCC订单

2012年11月12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在北京隆重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双方签署了2+2 艘VLCC(超大型油轮)船舶建造合同。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船舶处处长由淑敏,财政部国防司处长刘立栋;中远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魏家福,董事总经理马泽华,副总经理李云鹏,总会计师孙月英,纪检组长宋大伟,中船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副总经理吴强,总会计师孙云飞,副总经理南大庆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中远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魏家福,中船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中远集团副总经理李云鹏,中船集团副总经理南大庆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大连远洋总经理孟庆林和广船国际总经理韩广德在仪式上签署了4艘VLCC造船合同,成为实施双方战略协议的启动项目。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期间,中远集团与中船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船舶建造合同,这是中央企业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中远集团与中船集团将在造船技术、物流和运输等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此次签署建造的4艘VLCC,是采用节能环保设计的新船型,船舶油耗较传统船型有大幅的下降。协议的签署,对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推动中央企业产业升级,实现低碳发展将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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