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的源头在于高杠杆。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一个有效途径,但目前市场化债转股签约不少、落地较难。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鼓励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

今年3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船重工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重工”)成功完成了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成为首单成功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央企上市公司。近日,经济日报记者走访了中国重工,了解其市场化债转股成功落地的经验。

引进8家投资机构

“两步走”实施债转股

中船重工集团为中央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海洋装备的主要供应商和世界造船业的龙头企业。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整个海洋工程装备市场持续低迷,市场上很多订单遭延期交付,风险随之聚积。在实施本次市场化债转股之前,中船重工集团下属公司出现了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负担较重等问题。

“行业低迷之下,中船重工集团也难以独善其身。债转股之前,中船重工集团下属的大船重工与武船重工负债合计高达1000亿元,中船重工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也接近65%的警戒线,去杠杆减负债压力较大。”中国重工常务副总经理姚祖辉说。

为积极推动降杠杆减负债工作,2017年初,中船重工集团启动了以中国重工为平台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2017年3月,中信建投证券出任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投行管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吕晓峰介绍,“我们为中国重工量身定制了两步走的债转股实施路径,即以‘现金增资偿还债务’与‘收购债权转为股权’两种模式先实施子公司债转股;之后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上述债转股形成的子公司新增股权”。

第一步,“将子公司债务转成股权”。收购中国重工子公司债权分为两类形式。第一类,由包括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6家投资者以现金向中国重工子公司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增资,增资的金额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第二类,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投资者收购金融机构对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部分债权,再以该部分债权向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增资。上述两部分增资金额合计218.68亿元。8家机构成为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股东。

第二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中国重工向参与子公司增资的8家机构定向增发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少数股权,8家机构由此成为中国重工股东。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年,锁定期届满后,8家机构可逐步实现市场化退出。

2018年3月1日,中国重工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8家投资机构成为中国重工股东,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重新成为中国重工全资子公司。本次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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