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水军与清初水师都注重对海上战船的建造与检查,清朝建立后,清廷为防郑成功水军,继续大造战船,同时实行海禁,进行严格的船只管理。

明末水军与清初水师战船检查

明末,崇祯皇帝既要对抗北部清军和李自成起义军的进攻,又要抵御南部郑氏武装船队的进攻,疲于奔命,于是准备大造海船。先是兵部大臣向皇帝要三千艘战船,然后工部回复:按照客观规律和“会典旧例”,包括材料“油钉板木”的供给,船只质量的保障等问题,只能造1500艘战船。《明季北略》卷十八《崇祯十五年壬午·造船航海》:“崇祯十五年(1642年)十月,……兵科都给事中鲁应遴,时最铮铮,首建策曰:……谓造船三千”。“工部覆曰:造船固系臣衙门责任,但会典旧例,因兵事兴工者,同兵部分理其役。臣部止认造一千五百。上允之。著同兵、工二部,作速起工,……然起工估计,仍是工部职掌。……每船价值,计银二千两。……工部初意,实欲向兵部措银几万,……其事则究归工部,……油钉板木,无从置买,匠作……,亦无从觅雇,……臣部适差造船主事朱正色,前往淮安船厂。……时为(1642年)十二月初也。”

1642年底,明崇祯帝听取了工部的回复,命工部造船主事朱正色正式前往淮安的清江船厂督造海船。明末淮安的清江船厂主要生产内河漕运船和“直隶、南京、中都、江北、山东、北直隶等总浅船”,总浅船属近海漕运船,与远海作战海船差距较大。朱正色先是监造一小批海战船作试验,看是否符合南北方远洋作战要求。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