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口口岸开放范围内新增外贸作业点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闽政文〔2017〕101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福建湄洲湾东吴作业区两泊位新增作业点通过省级验收
近日,由福建省口岸办牵头组织,福州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福建边防总队、福建海事局组成验收小组,通过了对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东吴作业区9#、10#泊位)新增外贸作业点的省级验收,标志该泊位可正式开展外贸生产业务。莆田市商务局、莆田海关、莆田检验检疫局、莆田边检站和省湄洲湾港口局参加验收。
中化青兰山码头新增外贸作业点
5月24日,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青兰山码头新增外贸作业点4#、5#、6#泊位通过省级口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