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俄界河船检机构合作机制建设第二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海事局代表团与俄罗斯国家内河船舶登记局阿穆尔分局代表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两局船舶检验业务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议纪要。

  双方一致表示,今后将继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与俄罗斯内河船舶登记局2001年签署的《关于合作和相互代理协议》基础上,深化船舶检验业务合作与信息交流。这包括定期组织交流互访,相互提供各自的现行船舶检验规范,深化互为对方船舶及船用设备进行修理和建造的检验业务合作,规范修理和建造船舶及船用设备的合作方式,并在中俄同类船舶的技术和使用特性发生变化及船舶在对方发生海损事故的处理方式等具体问题上,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此次会议,中俄双方通过多方面、深层次的沟通协作、相互借鉴,进一步推进了中俄船舶检验合作机制,为促进中俄间船舶修造贸易和航运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5月21日,中俄界河船检机构合作机制建设第二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海事局代表团与俄罗斯国家内河船舶登记局阿穆尔分局代表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两局船舶检验业务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议纪要。

  双方一致表示,今后将继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与俄罗斯内河船舶登记局2001年签署的《关于合作和相互代理协议》基础上,深化船舶检验业务合作与信息交流。这包括定期组织交流互访,相互提供各自的现行船舶检验规范,深化互为对方船舶及船用设备进行修理和建造的检验业务合作,规范修理和建造船舶及船用设备的合作方式,并在中俄同类船舶的技术和使用特性发生变化及船舶在对方发生海损事故的处理方式等具体问题上,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此次会议,中俄双方通过多方面、深层次的沟通协作、相互借鉴,进一步推进了中俄船舶检验合作机制,为促进中俄间船舶修造贸易和航运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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