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之于船舶,就如同血液之于人体,是船舶航行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在航运领域,燃油油量争议是一个相当普遍且棘手的问题。一旦在燃油油量上出现争议,产生的影响可不容小觑。

燃油油量争议引发的负面影响

从经济层面来看,燃油费用在航运成本中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通常能达到总成本的30% - 50%,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这个比例还会更高。若是遭遇燃油油量短缺,船东就不得不额外支付更多的费用去补充燃油,这无疑会直接加重运营成本的负担。

想象一下,一艘大型货轮原本计划在某港口添加1000吨燃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每吨燃油500美元,总费用就是50万美元。可要是实际添加的燃油油量不足,只有900吨,那么船东就需要再次寻找供油商,重新安排加油作业,这不仅要额外支付100吨燃油的费用5万美元,还可能因为耽误时间产生诸如港口停泊费、额外的人力成本等一系列隐性费用,导致成本大幅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燃油油量争议导致船东多支出的费用高达数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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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油量争议还会对船期造成严重的影响。航运业对时间的要求极高,船期的延误可能会导致货物交付延迟,进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对于一些时效性较强的货物,如新鲜水果、电子产品等,交付延迟可能会使货物价值大打折扣,甚至失去市场价值。船东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货主支付高额的赔偿金。在极端情况下,船期的延误还可能导致船舶错过最佳的航行窗口,如在某些特定季节,某些海域的天气条件适宜航行,一旦错过,船舶可能需要在港口等待较长时间,这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还可能影响到后续的运输计划。

燃油油量争议还会对船东和供油商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破坏双方的信任基础,给未来的合作带来阻碍。若是频繁出现争议,双方可能会陷入无休止的纠纷和法律诉讼中,这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会损害双方的商业声誉。

如何防范和避免燃油油量争议

要想有效防范和避免燃油油量争议,就必须先搞清楚这些争议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经过大量的实践观察和分析,我们发现争议的根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供油商的诚信与商业考量

在燃油供应市场中,部分供油商受利益驱使,可能会采取一些不诚信的手段来谋取私利。比如,在计量环节做手脚,通过调整流量表参数,使显示的燃油加注量多于实际注入量;或是在燃油中混入其他物质,增加燃油的重量,但却降低了燃油的品质和实际可用量。一些不良供油商还会利用合同条款的漏洞,逃避自身责任,当出现燃油油量争议时,拒不承认问题,给船东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

计量设备的精度与状态

燃油的计量主要依赖于流量表、油舱液位计等设备,这些设备的精度和工作状态直接影响着燃油油量的测量准确性。若是流量表未经定期校准,其测量误差就可能会逐渐增大,导致显示的燃油加注量与实际值不符。在实际操作中,曾出现过流量表因长期使用,内部零件磨损严重,使得计量精度下降了5% - 10% 的情况,这就意味着,每加注100吨燃油,可能会存在5 - 10 吨的误差。油舱液位计也可能会因为受到油舱内复杂环境的影响,如温度变化、油品杂质等,导致测量结果出现偏差。

操作流程的规范与执行

在燃油加注过程中,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也会对燃油油量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在加油前,若没有对油舱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检查,残留的杂质或水分就可能会占据一定的空间,导致实际加注的燃油油量减少。加油过程中,若不能严格控制加油速度和压力,也可能会引发燃油的喷溅、泄漏等问题,造成燃油的损失。加油后,若是没有及时、准确地测量油舱内的燃油存量,或是在计算燃油油量时出现错误,同样会引发争议。

合同条款的明确与细化

燃油供应合同是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但有些合同条款可能不够明确、详细,这就为争议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合同中对燃油的计量方式、计量标准、验收程序等规定不够清晰,当双方对这些条款的理解存在差异时,就容易引发争议。若是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燃油油量的误差范围,一旦实际加注量与合同约定量存在细微差异,双方就可能会为此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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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燃油油量争议这一棘手的问题,我们不能只是停留在理论分析上,更要将防范措施落实到实际操作中。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在加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我们应该如何做好防范工作,有效避免燃油油量争议的发生。

加油前:细致准备,筑牢防线

加油前的准备工作是确保加油过程顺利进行、避免燃油油量争议的重要基础。在这一阶段,轮机长需会同油驳代表,认真测量供油船各油舱的存油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这一步骤就像是在为后续的加油操作奠定基石,只有准确掌握了供油船的初始油量,才能在加油结束后准确计算出实际的加油量。要仔细确认加油的品种和数量,这一点至关重要,一旦出现品种或数量的错误,不仅会影响船舶的正常运行,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争议。轮机长还需要与供油方确定加油的速率,合适的加油速率既能保证加油效率,又能避免因加油过快或过慢而引发的问题。

除了上述工作,做好防污染措施也是加油前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加油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燃油泄漏,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在加油前,机舱人员要仔细检查受油柜的甲板透气孔是否畅通,并在透气孔管下方放置好盛油器皿,同时备妥一定数量的木屑、棉纱,以便在发生溢油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还要对甲板落水孔进行堵塞,防止泄漏的燃油流入下水道,造成更广泛的污染。

加油中:严格监督,把控细节

加油过程中的监督工作是确保燃油油量准确的关键环节。在这一阶段,要安排专人对加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密切关注加油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在加油开始前,要在油气可能扩散的区域悬挂 “禁止吸烟” 的警告牌,并严禁明火作业,以确保加油过程的安全。

在加油过程中,要对流量表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计量准确。流量表是测量燃油加注量的重要工具,如果流量表出现故障或被人为篡改,就会导致燃油油量的不准确。因此,在加油前,要核对流量表的底数,并在加油过程中密切关注流量表的变化,如有异常,要及时与供油方联系,查找原因。

有些供油商可能会在比重上做手脚,以达到减少实际供油量的目的。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在加油前,要测量燃油的比重,并在加油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测,确保燃油的比重符合标准。如果发现燃油比重异常,要及时停止加油,并对燃油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和分析。

全程取样并铅封也是加油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取样的目的是为了在后续出现燃油质量或数量争议时,能够有证据进行追溯和分析。在取样时,要使用专用的取样阀,采取全程连续点滴取样的办法提取油样,点滴速度要随加油量进行调整,以保证油加完时,取样容器里的油量能够分装两个油样瓶,各500cc。取样完成后,要当场对油样瓶进行铅封,并由轮机长或船方代表和油驳代表在已铅封的油样瓶上签字认可,加盖船章,铅封号码必须记录在加油收据上。

加油后:精准核算,谨慎签单

加油结束后,并不意味着工作就结束了,还有一系列的后续工作需要认真完成。轮机长或船方代表应再次会同油驳代表,仔细测量供油驳船各油舱的存油量,并结合本船自测数据,认真计算确定本次实际加油数量。这一步骤是对加油数量的最终确认,必须要认真细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在计算实际受油量时,要考虑加油温度对燃油体积的影响。燃油具有热胀冷缩的特性,在不同的温度下,相同质量的燃油体积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计算实际受油量时,要根据加油时的温度,对燃油体积进行修正,以得到准确的受油量。

核对签单数量也是加油后的重要工作。在签单前,要仔细核对加油收据上的各项信息,包括加油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发现签单数量与实际受油量存在差异,要及时与供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查找原因,解决问题。若双方不能协调解决,在船期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证人检验、计算做出裁决。在未解决争议之前,轮机长不要轻易在加油收据上签字,以免给自己和船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条款:争议解决的有力武器

合同条款在燃油供应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就像是一把保护伞,为船东和供油商在交易过程中提供法律保障,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在燃油油量争议中,一份清晰、明确、详细的合同条款能够起到定分止争的关键作用。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燃油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对于燃油油量,要精确约定具体的数值或计算方式,同时注明允许的误差范围。在某起燃油供应纠纷中,合同约定燃油供应量为500吨,误差范围为±1%。加油结束后,船方测量实际加油量为495吨,虽与合同约定的500吨有差距,但在±1%的误差范围内,即495 - 505 吨之间,所以船方无法就燃油油量问题提出异议。若实际加油量低于495吨,船方就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向供油商主张权利,要求其补足差额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质量标准方面,应明确参照的国际或行业标准,如ISO 8217 标准等。这有助于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明确的评判依据。如果合同约定燃油质量需符合ISO 8217标准,而实际供应的燃油经检测某些指标不符合该标准,船方就可以此为依据,认定供油商存在违约行为,要求其承担更换燃油、赔偿损失等责任。

计量方法也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要详细说明燃油计量所采用的设备、计量原理以及计量的时间和地点等。一般来说,常见的计量方法有通过流量表计量、油舱液位计计量以及岸罐计量等。若合同约定采用流量表计量,就需要明确流量表的校准要求、精度标准以及在计量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曾有供油商利用未经校准的流量表进行计量,导致燃油油量出现较大误差。如果合同中对流量表的校准和使用有明确规定,船方就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重新计量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同样至关重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当出现燃油油量争议时,双方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还是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各有优缺点,协商和调解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但可能缺乏强制执行力;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且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诉讼则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但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双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若合同约定争议通过仲裁解决,并指定了具体的仲裁机构,那么当争议发生时,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争议提交到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而不能随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船东和供油商都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避免出现模糊不清、容易产生歧义的条款。如果对某些条款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其含义和具体操作方式。在签订合同前,船东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航运专家,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和把关,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船长分享:如何有效化解燃油油量争议

在长期的航海生涯中,我和我的船员伙伴们也积累了不少成功处理燃油油量争议的宝贵经验,在这里,就和大家分享一些典型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

记得有一次,我们的船舶在某港口加油时,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添加500吨燃油。可在加油结束后,老轨通过仔细测量和计算,发现实际加油量只有480吨,与合同约定相差了20吨。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20吨燃油的价值相当可观,而且还可能影响到我们后续的航行计划。

发现问题后,我们并没有慌乱,而是立即采取了行动。老轨首先与供油商进行了沟通,向他们指出了燃油油量不足的问题,并要求他们给出合理的解释。供油商一开始并不承认存在问题,坚称他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行加油的。面对供油商的推诿,我们并没有退缩,而是拿出了我们在加油过程中详细记录的数据,包括加油前后对油舱的测量数据、流量表的读数记录以及加油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记录等。这些数据清晰地表明,实际加油量确实与合同约定不符。

在确凿的数据面前,供油商的态度开始有所松动,但他们仍然试图寻找各种借口来推脱责任。这时,我们决定通过公司途径借助第三方公证机构的力量。安排了当地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资质的公证机构,邀请他们派专业人员上船进行检验和公证。公证人员上船后,对我们提供的数据进行了仔细的核实和分析,并对油舱进行了重新测量。经过公证人员的专业检验,最终确认实际加油量确实比合同约定少了20吨。

在第三方公证机构的公证结果面前,供油商再也无法抵赖,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补足差额的燃油。通过这次事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在面对燃油油量争议时,据理力争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准确的数据作为支撑,同时,借助第三方公证机构的力量,也能够增加我们维权的可信度和权威性,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次,我们在另一个港口加油时,遇到了供油商在计量设备上做手脚的情况。加油过程中,我们的船员发现流量表的读数异常,与正常加油速度下的读数不符。轮机长立刻警觉起来,他怀疑供油商可能在流量表上动了手脚。于是,我们暂停了加油操作,并要求供油商对流量表进行检查和校准。

供油商一开始试图敷衍我们,声称流量表没有问题,是我们的测量方法有误。但我们并没有被他们的言辞所迷惑,我们坚持要求供油商提供流量表的校准证书,并对流量表进行现场校准。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供油商不得不拿出流量表的校准证书。经过仔细检查,我们发现校准证书已经过期,而且流量表的外观也有被拆卸和改动的痕迹。

面对这些证据,供油商无法再狡辩,他们不得不承认在流量表上做了手脚,企图通过这种方式减少实际加油量,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我们当即向供油商提出了严正交涉,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这种欺诈行为,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重新加油。通过这次事件,我们明白了在加油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对计量设备进行仔细的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揭露供油商的不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燃油油量争议影响范围很大,但只要我们全体船员提高警惕,严格执行每一项防范措施,从加油前的细致准备,到加油中的严格监督,再到加油后的谨慎核算,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引发争议的细节;同时,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合同成为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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