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船舶气锁通道布置不合理可能导致船舶被滞留!
案例
某轮2015年安放龙骨,其“气锁通道”舵机间侧的门未安装自闭器,2016年7月在港口国检查(PSC)中被滞留!经检查发现,该轮应急消防泵布置在舵机间,且该轮是艘新船舶,这说明在船舶设计、审图、监造和检验时该项严重缺陷没有被纠正与消除,这就使得船舶一投入营运就带着此缺陷,导致了船舶被滞留,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图1“气锁通道”舵机间侧的门未安装自闭器
国际公约的要求
根据国际公约的要求:机器处所与应急消防泵及其动力源所在处所之间,不允许有直接通道。
然而有些船舶并无法实现这种布置,该怎么办?
如果此种布置不可行,主管机关可以接受这样一种布置,即通道有一个气锁设施,其内机器处所的门达到“A—60”级标准,另一门至少为钢质,2个门均适度气密、自闭且不设门背钩。作为替代,可利用能从远离机器处所和应急消防泵所在处所的位置操作并在这些处所失火时不会被阻断的水密门作为通道。在此种情况下,应急消防泵及其动力源所在处所应设有第2个通道。
国内规则的要求
根据国内规则的要求:
①通海连接件、消防泵及其动力源的布置应保证。
② 在A 类机器处所或主消防泵所在处所与应急消防泵及其动力源处所之间,不允许有直接通道。
当然也存在一些国内船舶无法实现这种布置,那又该怎么办?
如果此种布置不可行,主管机关可以接受这样一种布置,即通道有一个气锁设施,其内机器处所的门达到“A—60”级标准,另一门至少为钢质,2个门均适度气密、自闭且不设门背钩。作为替代,可利用能从远离机器处所和应急消防泵所在处所的位置操作并在这些处所失火时不会被阻断的水密门作为通道。在此种情况下,应急消防泵及其动力源所在处所应设有第2个通道。
国际公约与国内规则的比较
国际公约与国内规则对“气锁通道”均提出了2扇门均应为自闭式。但国际公约对“气锁通道”的门在材质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①机器处所的门达到“A—60”级标准;
②另一门至少为钢质;
③2个门均适度气密、2扇门均不设背钩。这就是国际公约比国内规则更加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方面。
正确做法
符合公约、规则要求布置的“气锁通道”,如下图所示。
图2气锁通道
机器处所的门达到“A—60”级标准;另一门至少为钢质; 2个门均适度气密、自闭且不设门背钩。
在安检中有哪些常见问题和缺陷呢?
1)应急消防泵布置在舵机间的情况,机器处所与舵机间通道未布置“气锁通道”(机舱与舵机间通道仅一扇门)。
2)“气锁通道”不符合公约、规则要求。
①仅有一扇门装有自闭器;
②机器处所的门不是A—60防火门;
③门带有背钩;
④门不能保持适度气密等。
3)“气锁通道”的门及其附件故障。
①门不能正常开关;
②门/门框变形、坏损、洞穿等;
③门的自闭器脱落、坏损等;
④门的自闭器不能使门完全关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