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您船上的这些船舶安全标志该更换啦
近期,小编在登轮检查过程中发现很多国际航行船舶仍然张贴着满足A.760(18)决议的救生设备及装置的符号 ,如上图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IMO大会已于2017年12月6日通过的A.1116(30)决议对脱险通道标志、应急设备标志、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消防设备标志、禁止行为标志、危险警告标志、指定动作标志、安全和操作须知符号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规范。A.1116(30)决议对在 2019 年 1 月 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 或在 2019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在 SOLAS 第 II-2 和/或 III 章范围内经过修理、改装、改建和舾装的船舶(如适用)生效,并在制定 SOLAS 第 II-2/15.2.4 条要求的船舶防火控制图时视具体情况与 A.952(23)决议共同使用。 标志变化举例 变化较大! A.1116(30)决议标志 1、A.1116(30)决议对船舶标志分类如下: d) FES—规定消防设备使用和位置的消防设备标志。 2、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使用的标准化船舶安全标志如下: 3、降落救生设备的强制性动作标志如下: 4、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使用的标准化船舶防火控制图标志如下: 下表的标志主要根据A.952(23)号决议和ISO 17631,总结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使用的标准化船舶消防控制图标志,以协助受过训练的人员操作和管理船上消防控制系统。此类标志针对专业人员,用于识别和定位消防控制设备,不根据安全标志规则设计。这些标志中使用的标准符号符合ISO 17631标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期推送中所引用的相关标识或符号的尺寸、形状、颜色已尽可能确保与“A.1116(30)”、“A.952(23)”等决议相符,但是这些标识或符号的尺寸、形状、颜色等都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源文件请参见: ISO 3864标准(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ISO 7010标准,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已注册的安全标志; 履约建议 “A.1116(30)”决议已经生效,各船舶设计单位、船舶建造或维修单位、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管理人、船舶检验机构、船员等应予以关注,在船舶建造、修理、改装和舾装过程中及时履约,避免在船旗国监督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过程中被开具不必要的缺陷。 1. 新造船舶 新造船舶在图纸设计、施工设计、建造检验等过程中都会涉及“A.1116(30)”决议的要求,船舶设计师、船厂建造施工人员及船舶验船师都应注意新造船舶的标志是否与“A.1116(30)”决议相符。船舶设计师、船厂施工设计人员、船检机构审图验船师应认真仔细检查图纸中的标志。船厂现场施工人员、船检机构现场验船师重点核实上述标志或标识的实物与“A.1116(30)”决议是否相符。 2. 现有船舶 营运船舶船员或船舶管理人员应及早确认船舶安全标志是否按照“A.1116(30)”决议布置或张贴,如果没有按照“A.1116(30)”决议布置或张贴及时将情况总结汇报,确保在最近一次修理、改装、改建或舾装更新张贴。若近期有进船坞大修计划,可在坞修期间进行全船更换。 3. 日常维修保养 船员应注意对船舶安全标志保护和换新,避免因船员油漆作业涂盖、长时间风吹日晒脱落、褪色等原因使船舶安全标志不符合要求,责任船员应定期对该类标志维护保养。船舶管理公司应重视船舶安全标志的日常维护保养,尽可能列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船舶安全标志的管理。
a) MES—规定脱险通道识别的脱险通道标志。
b) EES—规定急救设施和便携安全设备使用和位置的应急设备标志。
c) LSS—规定救生系统和设备使用和位置的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
e) PSS—规定被禁止行动的禁止标志。
f) WSS—规定应避免危险识别的危险警告标志。
g) MSS—规定强制性告示和须知的强制性行动标志。
h) SIS—针对经过培训人员的安全和操作须知。
ISO 17631标准,船舶和航海技术——防火、救生设备和脱险通道的船舶图纸;
ISO 17724标准,图形符号——词汇表;
ISO 24409-1标准,船舶和航海技术——船舶安全标志、安全相关的标志、安全告示和安全标识的设计、位置和使用——第 1 部分:设计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