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于近日发布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的公告,对船舶航行中应持有的证书、文书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本清单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艇。

二、船舶应持的防止海洋环境污染证书、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规定执行。

三、本清单中船检机构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列清单将实行动态更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适时调整公布。



中国籍海船按照相关规定

应取得的证书、文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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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行大海,安全为要。

船舶适航是航行安全的基础,船舶应当持有的证书、文书,是表明船舶安全适航的重要证明,也是航运企业履行船舶安全营运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

也许你还有这些疑问

清单中的证书、文书是每条船都要配备的吗?

请注意哦,并不是每条船都要持有清单中所有的证书、文书。根据船舶类型、航区、船长(chang)、吨位等的不同,对应不同的证书、文书配备要求。表1是一般都需要配备的证书、文书。由于船舶构造复杂,每一类船型的具体技术要求不一样,所以配备的证书也不一样。表2-表9的每一张表格对应的是一类船舶。

在每一类船舶下,再按照船长、载运客货等区别细分,比如国内航行海船仅需安全与环保证书等一些必要的证书和文书。

目前,中国海事局正在致力于多证合一的逐步推广,以后,船舶应持有的证书、文书会越来越少哒。

国际航行和国内航行的配备要求咋还不一样?

伴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航行于国际水域的船舶越来越多,为了保障穿梭于世界各地的船舶安全、环保、节能、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专门制定了《国际海上人命救助公约》(英文简称:SOLAS)为航行于各国间的国际航行船舶证书、文书进行统一标准规范,以提升船舶安全系数,提高港口国监督(PSC)的效率。作为SOLAS缔约国,我国的国际航行船舶证书配备完全契合公约要求。

国内航行船舶的配备要求是在参考SOLAS公约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沿海航行的区域特点而制定。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中国海事局也在不断探索简化船舶应持证书、文书。比如,国内航行海船的一些证书已经合为一本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

作为IMO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海事局一直致力于船舶便利运输的研究推进,将以多证合一为重点,积极向IMO提交议案,推动国际航行船舶的证书简化。

我们船上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咋没在表上?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等等属于船舶应持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证书、文书,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船舶不按规定持有清单上的证书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对违法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十八个月至三十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对船舶持有的伪造、变造证书、文书,予以没收;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船舶,可以依法予以没收。

我们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请大家自觉守法哦!

航行安全靠大家

平安归航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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