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笔者通过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接受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滞留的案例进行研究发现:有的船舶在靠港前已发现船舶存在严重缺陷或安全隐患,但未能采取恰当合理的预防或纠正措施并在接受检查时事先告知PSC检查官而导致了滞留。本文结合一个案例,就其检查经过、滞留原因等方面进行剖析,并从船舶滞留的案例中提出相关安全管理建议。

该轮虽为2007年安放龙骨的集装箱船舶,但历史PSC检查记录均显示良好。靠港后,一名PSC检查官上船,并在检查前简要说明了本次检查的内容和流程,并询问船长船舶是否存在有关安全的重大缺陷,船长回答所有设备状况良好,并签署了书面的无缺陷申明。

随后,PSC检查官根据自上而下的检查路线开展检查,在检查至船舶驾驶台时要求船员进行火警探测器功能测试,此时船长方才告知检查官该火警探测系统已故障,并向检查官解释该系统故障原因船舶已经确认,船舶也制定了相应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并向公司岸基管理层进行报告,出示了船舶与公司岸基的相关往来邮件及备件运单等证据材料,相关修理备件将快递至下一港供船代理处。但遗憾的是,这一解释未获得PSC检查官的认可,最终PSC检查官开列4项缺陷,并将该故障缺陷列为滞留缺陷。

通过深入调查,笔者发现该轮被滞留的主要原因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船员因素

一是船长缺乏应对PSC检查等外部检查的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船长应对外部检查的迎检意识不强、准备工作不足、组织实施不到位。作为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的决策者,船长在靠泊港口前应认真做好船舶自查自检工作,充分评估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做好迎检的思想准备,在面对检查时坦诚沟通船舶存在的问题,通过主动展现船舶已经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妥善处置以赢得检查官的良好印象,从而提高船舶的迎检形象。

二是责任船员未根据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本次被PSC检查开具的其他涉及设备维护保养和文书记录等缺陷可以看出,责任船员对船舶“台账”等文书记录不重视、不规范,未及时进行记录。同时,船舶在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中并未认真落实,导致如油水分离器等关键性设备存在缺陷。这些情况也加剧PSC检查官认定船舶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不良影响。

三是船员对国际公约不熟悉,尤其是对发现这类缺陷之后会影响到船舶法定证书有效性的相关条款的不熟悉,导致了船舶在进港前未及时申请相关临时检验,并在错失临检前的最后报告机会,武断直接签署书面的无缺陷申明。

2.公司因素

一是在船舶已经报告火警探测及报警系统故障的情况下,未对船舶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以及迎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迎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是公司岸基管理人员对船舶接受检查的可能性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和非洲猪瘟的情况下船舶遇检查的可能性不大而未正确选择备件供应港为即将靠泊的港口,船舶无法及时收到备件纠正缺陷,进一步延误了消除影响船舶航行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时间。

三是岸基管理团队及船舶就火警探测和报警系统故障缺乏有效沟通和评估,对该设备故障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缺乏敏感度,错失了向船级社申请临时检验,以取得船级社豁免并出具条件证书,为船舶迎检提供必要的材料支撑,争取更多故障处理时间的解决方案。

通过本案的分析可以看出,船舶和公司在靠港前就可能接受PSC检查的准备工作均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敷衍塞责企图搪塞PSC检查官而错失最后的报告机会。为了充分吸取本案的经验教训,建议航运公司及其管理船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提高船舶、船员在国外接受主管机关检查中的迎检能力:

1.高度重视船员岗前培训,提高学习培训实效

公司岸基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船舶船长以及高级船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做好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培训指导。特别是做好迎接港口国监督检查的相关培训,提升船长和高级船员应对外部检查的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同时,加强船员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学习,保持公司体系文件在船舶得到有效运行。

2.落实公司体系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船舶自查自纠

公司应督促船舶切实开展船舶开航前、抵港前自查自纠工作,杜绝自查工作仅停留在纸面台账记录而流于形式,建议公司加大对船舶的检查力度,在疫情等影响下尝试采用远程检查等方式,切实将船舶自查自纠作为落实船上安全主体责任的抓手。同时,公司应加强船员安全管理意识的培养,鼓励船员做好日常管理中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公司应提醒船舶高度重视船舶抵港前迎检准备工作,并将其以制度化的形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由责任船员依职责对其主管设备进行测试,特别是应急设备和防污染设备的管理,坚决杜绝“差不多就行”“没这么倒霉”的惰性、侥幸思想。

3.加强公司岸基管理人员、船舶和迎检期间的有效沟通和业务指导

公司应充分认识到在实际船舶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与船员间的沟通会存在一定的屏障,应尽量去避免这些屏障,从而达到有效的沟通。一个开放的、没有恐惧的环境,是成功迎检的重要因素。此外,公司岸基管理人员应重视定期访船和定期沟通的重要性,及时掌握船舶营运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公司管理团队对船舶报告的安全管理状况应及时组织评估并对船舶实施有针对性的指导。特别是在境外港口,公司岸基管理层应充分利用沟通和协调的优势,为船舶的安全航行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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