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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5日约1130时,韶关市某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散货船H轮(船长96.80米,船宽18.80米,型深5.6米),由珠江口采砂区驶出,航行至内伶仃岛以北约3海里水域时,发生自沉事故。事故造成H轮沉没,船上2名人员失踪,事故未造成水域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构成一般等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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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 冒险开航酿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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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4日约0600时,H轮由新会牛牯田空载驶出,驶往珠江口水域。离港时,船上人员曾接收到台风“卡努”预警信息,并清楚台风预计不会在珠江口水域登陆。

10月14日约1230时,H轮到达珠江口采砂作业区附近水域。

10月15日约0100时,经船东温某雄(失踪者之一)与采砂船联系。随后由船长温某强(船东温某雄弟弟)操船靠砂机装砂作业。

10月15日约0930时,H轮装砂完毕,驶离砂机,向南航行。

10月15日约0945时,H轮在附近水域择地锚泊排水,货舱前部两台排水泵以及货舱尾部两台排水泵均正常开启,正常排水。

10月15日约1030时,因风浪太大,H轮起锚往北航行。

10月15日约1040时,风浪持续加大,甲板上浪严重,海水开始进入货舱,大副何某和一名水手去抬备用排水泵进行排水;船东温某雄联系附近船舶B轮开小艇过来接船长温某强去借抽水泵。

10月15日约1045 时,全船失电,五台排水泵全部停止工作。

10月15日约1047时,轮机员下到机舱送电,发现开关跳闸,无法送电。

10月15日约1050时,船长温某强坐B轮小艇前往B轮借抽水泵,此时,船舶交由三副黄某驾驶。

10月15日约1055时,船舶货舱持续进水,船舶右倾,此时船东温某雄(持有一类船长证书)替换三副黄某驾驶船舶。

10月15日约1100时,船东温某雄认为无法继续向北航行,操纵船舶掉头向南航行,准备去浅水区抢滩,船东温某雄打左舵向左掉头。

10月15日1151时,H轮在行驶过程中轮向右倾覆自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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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 气象海况恶劣 应急处置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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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船员询问笔录、AIS轨迹、雷达回波和事故船现场勘查等情况,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如下:

恶劣天气海况下,船舶驾驶员不当操作,加剧船舶货舱进水和船舶右倾,进而向右倾覆自沉,是导致事故直接原因。

H轮在明知台风来袭情况下,仍冒险出海作业且航行水域超出其适航证书所限定范围,以及船公司未能对事故船H轮实施有效管理,是导致船舶自沉的主要原因。

吴船长点评

这是一起船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台风影响、海面气象条件恶劣的情况下冒险航行,导致货舱进水和海砂位移进而船舶倾覆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公司和船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船舶应及时接收天气海况信息,并根据船舶稳性特点和抗风等级情况,合理制定货物装载计划、航行计划和应急避风安排,严禁船舶在恶劣气象海况下冒险开航的行为。

2.应加强船员“生命至上”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弃船、救生等演习训练,确保船员熟悉掌握岗位职责;船舶遇险时,应根据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船舶自救工作,并及时报告主管机关寻求救援。必要时,应提前做好弃船撤离准备。

3.公司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船舶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杜绝出现“代而不管”、“只收费不管理”情况。

4.公司应做好恶劣天气预警预控和船舶动态跟踪管理,切实掌握船舶航行、作业计划,督促和指导船舶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船舶超航区航行和大风浪中冒险航行;加强船员船艺培训教育,定期开展船员实操能力评估与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栏目介绍

为进一步督促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船员培训机构强化安全和技能培训,提升船员的安全意识及操作能力,减少和防范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中国海事”和“航运安全新动态”微信平台开设“吴船长讲海事案例”专栏,邀请行业权威专家解读典型水上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探讨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发挥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提升水上交通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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