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船员在船上操作救生艇之前,对救生艇和吊架进行彻底的目视检查,并进行“试降”。

救生艇的设计目的是拯救生命,但多年来,在演习、日常维护操作和检查吊艇架悬挂艇时,发生了许多严重伤亡。这些事故还导致海员对救生艇下水系统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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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一次安全警报中,美国海岸警卫队通报了另一起救生艇事故——如果不是船员在甲板上快速启动绞车制动器,这一事故可能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在这起特定事件中,由于电线缠绕不良导致遥控释放故障被认为是事故原因。然而,调查还发现,船员没有遵守公司政策,该政策要求在船员登上救生艇之前,在没有船员的情况下对救生艇进行“试降”。

最近发生的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在与船上船员进行测试之前,必须目视检查救生艇和吊柱装置,并确保船员熟悉公司有关救生装置测试的政策。海岸警卫队进一步建议船员特别注意检查部分装置,详情请参阅美国海岸警卫队海上安全警报07-22。

演习必须安全

定期和频繁的弃船演习是确保海员熟悉船上救生设备的功能和操作的最佳方式。演习提高了他们应对和处理复杂紧急情况的能力,并提供了一个机会,以验证救生设备是否正常工作,以及所有相关设备是否到位、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随时可用。

SOLAS第III章19.3条款要求每名船员每月须参加至少一次弃船演习,而演习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犹如发生实际紧急情况一样进行。虽然这意味着演习应涵盖紧急情况的所有相关步骤,包括通知和集合、穿救生衣和启动救生装置,但这并不意味着应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救生艇满载人员下降是演习的一个要素,根据情况,可能会涉及不必要的风险。   

因此,弃船演习必须按照相关的公司政策进行规划、组织和执行,以便将公认的风险降至最低。船舶安全管理系统(SMS)中应包括举行安全演习的程序,并应根据相关救生设备调整工作场所评估。应将国际海事组织《弃船演习安全指南》(MSC.1/Circ.1578)纳入程序,并指出:

当进行在进行演习之前,应检查救生艇及其设备是否按照船舶维护手册和任何相关技术文件进行了维护,并注意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任何磨损或腐蚀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给负责人。

演习应以学习为重点,并被视为一种学习体验,而不仅仅是满足监管要求的一项任务。还应记录演习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将其作为后续船上培训讨论和下一次演习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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