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4名船员换班入境, 携带濒危物种木雕被查获!携带物品入境需注意什么?
船员在世界各地航行,有更多机会领略异域风光,也能更便利地从境外购买物品,但需注意,很多东西是不能随便购买并带入境的。近年,时有入境船员携带濒危动植物制品被查获的案件见诸报端。
7月25日,媒体从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获悉,该站此前查获的9件未经申报和检验检疫的木雕中,有6件被鉴定为濒危物种。
今年6月4日,当日11时30分许,南京港惠宁码头705泊位旁,执勤民警和海关人员在对停靠码头的外轮换班船员进行行李物品检查时,发现有4名中国籍船员携带了9件未经申报和检验检疫的疑似濒危物种木雕。海关人员现场初步鉴定为疑似濒危物种。
近日,经专业检测部门检测并经实验室鉴定,9件木雕中,有5件是蝶形花科紫檀属刺猬紫檀制品,1件是蝶形花科黄檀属东非黑黄檀制品,均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的保护物种。
而在今年3月份,南京海关刚刚查获了一起船员入境非法携带濒危动植物制品的类似案件。
今年3月,南京海关在入境邮件、入境船员携带的行李物品中连续查获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其中包括扬子鳄皮制品和唐冠螺等。
在入境船员携带行李物品中查获的鳄鱼皮钱包。
近年,海关部门查获的其他与入境船员携带濒危动植物制品有关的案件还有:
船员行为异常,被发现携带象牙制品
在船员行李中查获象牙制品。
经关警混合编队盘查清点,共查获12名船员携带疑似象牙制品64件,共计2千克。经鉴定,所有象牙制品均为现生象(非洲象和亚洲象)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商品。
入境船员携带濒危石珊瑚
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主动向出入境海关申报。
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口证明书的情形外,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如通过货运、邮递、快件和旅客携带等方式的行为,均属违法,将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境申报范围
(一) 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
(二)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物品
(三) 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
(四) 超过1500毫升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香烟,或超过100支雪茄,或超过500克烟丝
(五) 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和其它限制进境的物品
(七) 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禁止入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储存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应检物;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物、药品或其他物品。
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图文来源:中新网、环球网、新民晚报、南京日报及国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