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部海事局在全国海事系统开展向杨庆文同志学习活动以来,海事干部职工以杨庆文同志为榜样,在坚持全面履职、推进“四型海事”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弘扬和丰富了“爱国、敬业、进取、奉献”的庆文精神,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品质高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先进典型。各单位也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先进典型的培树育工作。为表彰先进、巩固和深化向杨庆文同志学习活动的成果,加强海事系统先进典型培树力度,根据《关于开展培树庆文式标兵活动的通知》(海事党〔2010〕17号)要求,部海事局决定,在全国海事系统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全国海事系统“庆文式”标兵评比表彰活动(以下简称评比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海事系统基层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表彰全国海事系统“庆文式”标兵10名。

三、“庆文式”标兵标准

(一)政治坚定。有理想、有抱负,自觉提高理论素质和道德修养。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事业、崇尚荣誉,时刻以实际行动维护海事形象。

(二)品质高尚。积极向上、淡泊名利,不断完善自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海事系统行为规范。团结同志、热爱集体,在干部职工中享有威信。

(三)业绩突出。勤学上进、善于思考,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主动作为、执着实干,积极研究和破解工作难题。业务精湛、能力出众,是同类岗位上的行家里手。

(四)作风过硬。爱岗敬业、忘我工作,不断追求岗位业绩最优。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大局为重、事业为先,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

四、申报及表彰方式

(一)坚持“公开、公平、民主、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决定。各单位在向部海事局申报前,应通过适当方式在本局范围内公示,并认真填报《庆文式标兵申报表》(见附件,一式2份)。

(二)部海事局将对受表彰的个人授予“庆文式”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积极申请更高层次的荣誉称号。

(三)部海事局将组织进行深度挖掘“庆文式”标兵的先进事迹,并加强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所推荐的人选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特别要推荐在“四型海事”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二)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广辟渠道,广开言路,坚持面向基层和执法一线发现典型,坚持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公平公正、好中选优,认真做好有关申报推荐工作。

(三)各单位在推荐时,要注意运用平凡的事迹体现崇高的精神,用朴实的文字阐释其精神实质,客观真实地反映所推荐人选的事迹。

(四)鉴于部海事局将自明年起对此次评选出的“庆文式”标兵,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请各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先进典型培树实际工作,优先推荐已作为本单位先进典型培树的重点对象且具有良好的前期培树工作基础的人选,请在推荐申报材料中予以说明。

(五)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部海事局党工部。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部海事局党工部联系。

联系人:宋永强、张晓晨,电话:010-65293405,传真:010-65292695。内网邮箱:宋永强@msa.gov.cn,外网邮箱:songyongqiang@msa.gov.cn。

附件:庆文式标兵申报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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