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2]231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直属海事局上报的现场核验意见,以下体检机构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资质,其所属主检医师具备健康证书签发权。各体检机构及主检医师要严格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各直属海事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http://www.msa.gov.cn/Upload/2014052017564507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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