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员〔2013〕494号

江苏、浙江、海南、广东、广西、长江、黑龙江、深圳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内河船员培训机构,中国海事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内河一类考试和发证机构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内河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全面提升内河船员管理和教育培训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的规定,结合内河船员管理实际,我局组织编写了《内河船员管理质量体系编写指南》和《内河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编写指南》,现予以印发,供各单位编写船员管理、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参考。

2013年7月18日

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http://www.msa.gov.cn/Upload/20130801141955484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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