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之间的博弈:地炼原油进口加工严管时代到来

随着近年来的发展,在中国炼油市场中,曾经无足轻重的地方炼厂开始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目前地炼企业共有82家,2015年中国地方炼厂炼油总产能已达25790万吨/年,占全国炼厂炼油能力32%,俨然已成为中国进口原油和出口柴油的主力军。

8月23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原油加工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严格执行各项申报条件、切实加强评估监督管理、坚决淘汰落后炼油产能、杜绝盲目扩建炼油能力、严厉打击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五个方面就原油加工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工作做出进一步规范,表示坚决淘汰落后炼油产能,没有关停、拆除落后装置的不允许使用进口原油。业界认为,五条规范极具针对性,地炼行业的严管时代或已到来。

自2015年起,中国的原油进口门槛在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的推动下不断下降,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地炼使用指定过期进口的原油;7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这一文件,符合条件的地炼可获得原油进口资格,无需再通过五家国营进口单位代理进口。以地炼大省山东为例,自山东省作为成品油市场化的试点省份开始,国家对地炼企业政策上的扶持较多,包括进口原油使用权、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权和成品油出口权“三权”的下放,以及终端加油站的自主定价权,山东地炼企业得到较快发展,释放出巨大活力。

然而,个别地炼企业在享受国家红利的同时,自身规范、杜绝延期淘汰落后产能、盲目扩建和偷税漏税的现象仍亟待加强。今年以来,山东省共开展两次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覆盖山东省17个市,在抽取的2025个样品中,发现不合格样品160个,不合格率为7.9%。其中,82个汽油样品和69个柴油样品涉及硫含量超标,占不合格产品的9成以上,而这些不合格成品油多来自地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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