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IMO对SOLAS公约关于进入船上密闭处所的要求进行了修正,要求所有船舶必须配备便携式气体探测装置。该规定旨在对需要进入船上密闭处所的海员提供保护,此修正案已于2016年7月1日生效实施。

经修订的规则要求船舶配备适当的便携式空气探测设备或装置,至少能在进入这些处所前够探出测氧气、可燃气体或蒸汽、硫氰化物和一氧化碳的含量。

密闭处所通常为很少进出的处所,通风不足且在设计上就是不经常使用的处所。在任何一个密闭处所中的空气均可能对生命构成潜在威胁。但是,尽管进入密闭处所存在危险且IMO也有明确的要求,但在船上检查中仍旧发现许多不遵守这些规定的事例,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船上任何施工工作应有施工许可,而对于进入密闭处所施工许可来说,清单中应至少包含下列预防措施,以保证海员的生命安全:

一、多种气体探测器是否有足够长的探测管以保证能够达到要进入处所的所有区域?

在一次登轮检查过程中,船上大副表示没有探测管,所以他将探测器低放至舱室内听报警的声音来判断空气的危险性,此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

二、在进入密闭处所钱,是否将该处所通风至少24小时?如压载舱

三、是否进行了足够的风险评估,是否召集所有相关人员召开工作前的安全会议?

四、是否佩戴了自呼吸装置,在入口处是否有合格的备用应急人员,通信装置是否充足有效?

五、是否为所有进入密闭处所的海员配备个人气体报警装置?

六、在进入密闭处所期间是否有空气在探测机制?

七、是否所有相关海员签署了施工许可?

只有当采取了所有的预防措施时才能允许海员进入船上密闭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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