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赔协会集团采取措施满足MLC有关财务保障要求
国际保赔协会集团发布通函要求其所有成员提供必要的证书,以证明船舶持有必要的保险证书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满足将于2017年1月18日正式生效的国际海事劳工公约有关海员工资保障和遣返费用等方面的规定。
一、哪些船舶需要持有海事劳工公约证书?
1.已加入或接受海事劳工公国家的船舶;
2.靠泊已加入或接受海事劳工公约国家管辖水域港口的船舶。
有关海事劳工公约成员国的详细信息可查阅国际劳工组织数据库,非公约成员国的船舶以及靠泊非公约成员国港口的船舶不需要持有海事劳工公约相关证书。
二、流程
所有协会成员尽快将获得相关保险证书的程序通知船舶经营人,并将证书PDF格式发给船舶经营人。船舶经营人需将证书打印出来并保证在2017年1月18日前张贴在船上明显的、海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证书签发后,将会在互保协会网站上保存起来。互保协会签发证书就不必向船旗国申请其他证书.。但一些国家可能要求其船东提供证书复印件作备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