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视合同

合同是船员维护自身权利最有力的证据。船员在上船工作之前一定要与船东或相关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认真阅读,确保合同中约定了工资、福利待遇、劳动标准、服务期限、遣返等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同时确保自己充分理解了自身基于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之后,要留存一份合同原件,并妥善保管。

  2、依法维权

一是行政途径: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船东签订了劳动合同,构成劳动关系的船员,发生船员劳务纠纷,侵犯船员权益,可向劳动合同原发地或公司所在地方劳动督查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劳动仲裁,依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是司法途径:按照民法相关规定与船东签订劳务合同的船员,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法院的判决或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不过法官提醒,船舶优先权的存续期间为一年,船员讨回工资要在离船后一年内行使,否则债权仍然存在,优先权消失。

三是其他途径:船员工作的船舶停靠在中国境内港口时,船员可向上船检查的海事主管部门进行船上投诉。

船员工作的船舶在《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覆盖下的,船员可以依据集体协议第十二章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诉讼或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还可以通过当地省、市总工会法律部门进行投诉。

在申请诉讼或仲裁之前,船员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船员条例》等关于诉讼或仲裁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船员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时效问题,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内进行仲裁或诉讼,否则会丧失胜诉权。(CNSS综合中国交通新闻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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