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业是国民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战略性服务行业。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次债危机影响,我国航运业陷入严重困境。面对这一波影响深远的困难,业界精英在全国“两会”上,再次发出了“振兴我国海运业刻不容缓”的铿锵强音。

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迫在眉睫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运集团董事长李绍德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后,由于需求增长乏力,运力供给增长过快,海运企业普遍遭遇运价大幅下调、燃油等成本大幅上升的双重压力,企业经营异常困难,部分企业甚至宣告破产。

“2011年,集装箱、油轮和干散货的运价指数分别比2010年同期低26%、11%和44%,干散货的运价甚至比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严重影响时还要低。但海运企业的主要成本––燃油的价格却出现迅猛上涨,2011年的平均价比2010年高39%,比2009年高74%。进入2012年以来,海运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严峻,尤其是BDI指数创出26年来的低点,而燃油价格却创出了历史新高。

据记者了解,运价方面,2008年至2011年,BDI指数年平均值分别为6390点、2617点、2758点和1549点,而今年1–2月,BDI指数平均值仅为874点;船用燃油价格方面,以新加坡380号船用燃油为例,2008年至2011年,价格分别为506美元/吨、372美元/吨、464美元/吨、647美元/吨,而今年1–2月,这一价格则震荡攀升至732美元/吨。

“海运行业短期内看不到能使市场明显改善的有利因素,面临异常严峻的新挑战。大型海运企业面临经营亏损、资金短缺的窘迫境地,中小型海运企业更是受到严重冲击,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对此,李绍德深感忧虑:“如果任由这种势态蔓延,势必导致我国海运船队遭受严重损害,使我国在国际化进程中失去一个重要保证。”

我国海运业政策环境与发达国家仍有明显差距正由于海运业的重要作用,欧、美、日等海运发达国家普遍对本国海运业的发展采取扶持和保护政策。如: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仍在不同程度地实行货载保留制度;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对海运业采取低税率的吨税制度(区别于普通税制所得税制);还有,诸如对船员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船舶建造和船队经营有财政补贴政策等。

“我国海运业的政策环境与海运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使我国海运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参照国际海运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为我国海运企业营造与国外企业相当的公平竞争环境非常必要。”李绍德说。

振兴我国海运业刻不容缓

“国家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出台强有力的扶持政策,以解企业的燃眉之急。”李绍德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海运业振兴规划,并加快《航运法》的制定和实施。

他指出,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出台了钢铁、汽车、造船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而海运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服务行业,无论是应对当前困难,还是着眼长期发展,都应尽快出台海运业振兴规划,明确认定海运业的战略地位,将促进海运业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在财税政策、货源保障、资本投入、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技术进步等各方面,综合制定促进海运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并给予海运企业优惠税制、减免船员个人所得税等。

此外,李绍德还指出,我国现行与海运相关的法律有《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以及一些行政法规和大量部门规章等,为我国海运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却缺乏海运管理的龙头法––《航运法》,不利于依法建立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海运管理体系。有关部门在《航运法》的制订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建议进一步加快《航运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保障海运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