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达国家对于机动船舶的污染危害已层层严控之时,中国对船舶排放的控制几乎还是空白。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许勤带来的提案称,在港口城市深圳,船舶污染排放已经成为汽车尾气、工业企业排放后的第三大大气污染源。这是“两会”上为数不多关注到船舶排放污染的议案之一。

在此之前,全国政协委员、江南造船总工程师胡可一已经连续两年从不同的着眼点提出了控制船舶排放的相关提案,并于今年继续提出了控制船舶排放污染的提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专访时,胡可一谈及船舶排放的相关治理途径和相关技术,欧美发达国家控制船舶排放的经验以及中国可以从中借鉴之处。

在胡可一看来,目前大规模推进LNG替代能源、船舶主机的技术改造,或者改用低硫油品等方案都会面临成本改造的压力,中国对船舶排放的控制不妨从学习发达国家设立排放控制区(ECA)开始,先从上海、广东、福建等自贸区内港口港区、内河沿海航道区域“试点”,以排放标准的升级来倒逼船舶的环保升级。

多个自贸区可共建排放控制区

《21世纪》:你从2013年开始连续三年的提案都和船舶排放有关,能否介绍一下这些提案各自有什么不同?

胡可一: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们在讨论船舶排放带来污染,但这种经济的运输方式目前仍然是不可替代的。我第一年提出的是针对内河航道的船舶排放进行控制,因为内河航道有大量船舶行驶而且靠近城市,但在内河航道排放标准都很低。

在这一基础上,第二年我结合建设航运中心的目标提出了将这个排放控制区域扩展到沿海港口城市,因为在我国沿海的上海、青岛、大连等很多的港口城市常年都有大量船舶进出,带来大气污染。尤其是这些港口城市不仅有货运船舶,还提出了大力建设国际邮轮母港,但实现这些目标都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所以我在提案里提出要把建设航运中心、邮轮母港与排放标准的升级结合起来。

今年我提出的方案是结合全国多个省市建立自贸区的背景,在几个自贸区一起联动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的建立。先前成立的上海自贸区和已经获得批准的广东、福建和天津几个自贸区都处于沿海,和航运有很深关联。

《21世纪》:关于排放控制区(ECA),在这一方面国外的实践是怎样的?又是如何进行划分的?

胡可一:目前欧洲和北美都设置了排放控制区(ECA),主要是限制船舶进入排放区后的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排放量,这也是控制船舶污染最主要的两方面。欧洲目前是在北海和波罗的海,北美主要是在加利福尼亚和东海岸。北美的排放控制区主要是沿着美国的海岸线设置的,而欧洲主要是相关海域沿岸国家形成了共识后协商划分的。

实际上目前国际海事组织对公海上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也是有规定的,但现有的几个排放控制区内对大气污染物的限制要严格得多。在美国,这种限制已经细到当集装箱船舶入港停泊时,已经不允许用船上的停泊发电机,而要改用岸电设备了。

《21世纪》:那对于中国来说,这种控制区的建设应该如何设计?排放的标准又该如何制定?

胡可一:我的建议是可以几个自贸区协同一起来推动排放控制区的“试点”。具体是指自贸区所在的内河、港口和沿海水区域。比如上海自贸区,那相应的排放控制区就以上海港的几个主要港区,如以洋山、外高桥港区为中心在长江、东海沿海和洋山港周边划定一个范围,按照不同的实施年限规定船舶在区域内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百分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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