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 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基本形成

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是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上下的有力有序推进下,以贸易集聚、资源配置和贸易创新为代表的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已基本形成,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创造了良好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贸易规模稳步扩大,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口岸货物进出口突破1万亿美元,占全国的27.6%和全球的3.4%,超越香港、新加坡等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967亿美元,占全国的27.6%和全球的2.1%,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提高到30.3%,比全国高14.9个百分点。

“互联网+”消费蓬勃发展,消费拉动作用进一步突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2%,商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提升至16.8%,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左右。网络购物交易额年均增长66.1%,社区商业零售规模已占全市的50%以上。现代商业网点体系基本形成,全市购物中心达到163家,已有53.4%的国际知名零售商进驻上海。

贸易功能持续完善,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平台经济发展迅猛,2015年实现交易额16125亿元,亿元级以上平台32个,大宗商品“上海价格”基本形成,钢铁价格指数、有色金属现货价格指数等被国际市场采纳。现代物流对贸易流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全社会物流总费用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降到15%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率先启动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外省市进出口约占上海口岸贸易额的三分之二。

贸易主体不断集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15年底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逾14万家,年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商业企业80余家,年进出口规模10亿美元以上企业51家,融资租赁企业1600多家,资产总额约1.3万亿元,均占全国的1/3左右。五年新引进外商投资企业22918家,占全国的18.2%,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30家、投资性公司99家、研发中心77家,累计分别达535家、312家和396家,成为中国内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多的城市。上海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超过3000家,走出去网络覆盖178个国家和地区。

贸易载体加快建设,重点区域和重要平台支撑作用进一步彰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2015年区内货物进出口、吸收外商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分别占全市的26.4%、60%和57.4%。服务全国的贸易投资促进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全面建成,上海可供展览面积和展出总面积均居世界城市前列。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永久落户,有效促进了我国与各国间的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成功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成4个国家级示范基地和7个市级示范园区。新增服装服饰、船舶等4个国家级进出口基地和3个市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贸易环境持续改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颁布实施。陆海空口岸全面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稳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市场开放度、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施行“告知承诺+格式审批”的管理新模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全面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新模式。自贸试验区企业注册时间由29天减少为4天,货物平均通关时间缩短40%。一批创新成果已在全国复制推广。

“十三五”时期,上海进入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阶段,对加快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上海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为示范引领,着力提能级、强功能、补短板,深入推进以优进优出为核心的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深入构建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贸易制度体系,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深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着力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竞争力和辐射力,助推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

  未来五年,上海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可简要概括为:“1+4+6+8”

加快建设开放度更高、便利化更优的自贸试验区。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领域对外开放。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监管服务改革,全面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应用,推进监管标准规范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制度创新,探索先行先试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等框架下的环境保护、政府采购、竞争中立、知识产权管理、争端解决等制度条款。推动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发展改革试验区形成联动叠加效应。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贸易便利化环境。率先启动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建立货物通关“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实施税收征管方式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三项制度”。建立适应离岸贸易、中转集拼、保税维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口岸监管制度。加快开展上海电子口岸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间开展示范项目合作,深化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完善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法治环境。推动商品流通、电子商务、会展业、家政服务业、融资租赁等重点领域或行业立法进程,形成与贸易中心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体系。健全司法保护、行政监管、仲裁、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完善贸易摩擦、贸易救济和技术型贸易措施等公共服务建设,建立与开放市场环境相匹配的产业安全预警体系。打造亚太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营造更加宽松的贸易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吸引电子商务、会展、融资租赁、物流等重点领域优秀人才。落实上海“千人计划”、“领军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推动跨国经营管理、国际投资管理、国际商务营销、国际经济法律等高端人才来上海发展。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商务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出口迈向中高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品出口,提高中高端、高附加值商品出口比重。拓展服装、汽车、船舶、生物医药等出口示范基地功能,支持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等先进加工贸易发展,支持重点企业建设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航空、船舶和海洋工程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和备件生产基地。提升进口综合效益。支持酒类、机床、医疗器械、汽车等专业展示交易平台完善功能,建设上海宝玉石交易所,支持上海虹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等一批国别商品中心发展。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先进设备、先进技术进口,推进汽车平行进口做大规模。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稳步实施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继续巩固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领域的规模优势,推动文化贸易、技术贸易、离岸服务外包、专业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领域发展,积极培育数字贸易、金融保险、医疗健康等潜力型服务产业和中医药、体育、教育等特色服务贸易新增长点。集聚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总部型企业,培育100家离岸业务额超千万美元的服务外包骨干型企业。建设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功能区,提升上海服务外包交易促进中心、上海文化贸易语言服务基地、上海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功能。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建设好中国(上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企业通过发展保税展示销售、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建立全球商品进口网络和资源渠道。突破发展离岸贸易,推进以人民币离岸业务为重点的离岸金融业务发展。推动发展转口贸易,完善国际中转集拼和国际转口贸易枢纽功能。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会展对贸易的促进功能。做大做强会展业规模和能级,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积极培育境外展览项目,集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活力的会展业主体。吸引国际会展相关组织在沪设立机构,推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支持浦东、青浦等区域推进展馆配套建设和产业集聚,打造会展业重点发展区。支持会展业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建成一批会展与商业、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联动发展的示范平台与示范项目。

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扩大金融、航运、文化、医疗、体育、养老和专业服务等服务业领域开放。完善跨国公司总部经济支持政策,实施亚太运营商计划,推进已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贸易、研发、物流和结算等全球营运功能。深化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合作协议(ECFA),继续扩大对港澳台服务业开放。推动更高水平的走出去。推动钢铁、电力、化工、轻纺、汽车、工程机械等优势制造企业加快国际布局,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全球分销平台和网络,促进国内消费升级和消费回流。鼓励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联合走出去,发展跨国并购基金和跨境股权投资。完善贸易投资促进服务体系。主动适应全球贸易投资规则新变化,制定出台相关便利化举措。加强与驻沪领事机构、投资和贸易促进机构建立经贸合作对话机制。充分发挥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企业和“走出去”服务联盟等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贸易促进、投资咨询、会议展览、法律仲裁、信息交流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推进国际经贸组织或分支机构、国际贸易投资服务机构等集聚。推进贸易中心载体建设和布局优化。完善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体系,推动国家级经开区与自贸试验区开放联动。推动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商贸功能区。支持虹桥商务区建设服务长三角、面向全国和全球的一流商务区。推动临港等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形成装备走出去示范效应。支持区县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打造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贸易中心重点区域。

增强对国内外消费吸引力。实施“国内国际、双管齐下”的大消费策略,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城市。推进大型娱乐设施和商业综合体等有序发展,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进一步汇聚国内外知名消费品牌,培育和引进一批本土品牌商品和具有高品牌价值的商业企业。增加优质进口商品直销渠道,逐步扩大退税商店规模。鼓励企业加强商品设计开发,发展高科技、定制化、体验式的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上海时装周与伦敦、米兰、巴黎时装周合作机制,打造国际时尚之都。培育和挖掘新消费增长点。推进会商旅文体联动,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大力发展文化消费,加强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和开发。培育都市旅游消费,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提升健康消费品质,鼓励健康管理、体育健身、中医保健、高端医疗等健康产业发展。积极扩大信息消费,加快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倡导绿色循环消费,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网络“两网协同”试点。推进高品质、便利化生活性服务消费,建设“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实施“服务到家”计划。促进“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进体验式智慧商圈建设。深化电子商务创新应用,推动农业农村、旅游、教育、医药等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建设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孵化器,培育一批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的电子商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功能总部和区域总部集聚,建设全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建设面向国际、服务全国的大市场。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聚焦有色金属、钢铁、化工、医药、汽车等传统领域,打造一批百亿、千亿、万亿级的市场和平台。以有色金属市场建设为突破口,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保税交易和非保税交易,一般贸易和转口贸易联动发展。着力消除行政壁垒、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国内外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培育具有高端要素配置能力的市场主体。集聚一批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物流服务网络。布局一批物联网和供应链管理技术应用重大战略项目,实施流通业流程再造。实施流通品牌战略,鼓励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名、特、优、新、惠”中小流通企业。健全立体化网络式流通基础设施。加强海空港枢纽物流设施和多式联运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重点物流园区分拨中心、公共及专业配送中心、城市末端配送节点三级城市配送物流网络,建设联接国内外的现代物流大通道。深化以托盘和物流包装及其循环共用为重点的物流标准化建设,提升流通效率。建立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实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流转顺畅、安全高效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健全农产品产销衔接体系,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市场应急调控和储备机制。加快推进商圈、社区等流通网络和节点的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流通治理模式。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综合试点,在内贸流通领域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强化上海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和第三方专业评价机制。

建设支撑国家自由贸易区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枢纽城市。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全方位参与自由贸易区等各种区域贸易安排合作。加快与沿线国家部门和重要经贸节点城市等签署经贸合作协议和备忘录,构筑“一带一路”贸易投资网络。鼓励企业到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掘“一带一路”贸易增长点。壮大“一带一路”贸易商联盟。发挥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的贸易服务辐射功能。推动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在长江经济带合理布局,实现长江经济带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深化长江经济带大通关协作机制,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商务引领工程”,建立长江经济带物流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推进贸易中心与国际经济、金融、航运中心建设联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贸易协同发展,提升上海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贸易金融,创新贸易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深化航运对贸易发展的助推作用,加强集疏运体系和航运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辐射全球技术贸易网络,以技术贸易市场吸引全球企业在上海发布最新创新成果。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等技术转移交易机构。支持外资企业在沪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和实验室,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的新技术、新产品等进入市场。支持本土跨国企业通过境外投资高科技企业、并购或新设研发机构、在境外产业园区建设研发基地等方式获取海外创新资源。营造更加适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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