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大做强我国海运事业贡献力量

中国海商法协会召开十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9月26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在京召开了十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第十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远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中国人保集团、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140余位海商法界代表出席了本次大会。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十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成功地进行了理事会换届工作。经表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卢鹏起副会长当选协会十三届理事会主席(待中组部批准同意后就任)、贸仲委(海仲委)副主任、秘书局秘书长、仲裁院院长王承杰、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玉泉、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叶红军、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春阁、上海海事大学原校党委书记於世成、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广东敬海(北京)/(香港)律师事务所宋迪煌当选协会十四届理事会副主席。著名海商法专家杨良宜、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尹东年、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宗泽、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原总法律顾问孟于群、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商务总监刘国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专家王海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焕宁、最高人民法院原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当选协会十四届理事会顾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当选秘书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白飞鹏、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本部总经理胡曙光、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杨运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胡方、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业务拓展处齐骥当选协会十四届理事会副秘书长,会议产生62位常务理事、167位理事。会议还通过了变更主席单位、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与会理事和会员代表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问题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由于主席单位的轮换、职务限制以及年龄关系,十三届理事会主席、部分副主席、顾问等不再担任协会相应职务。为表彰和纪念他们为协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卢鹏起副会长代表协会为不再担任协会职务的十三届理事会上述成员颁发了纪念章。

法学会副会长李林在大会上发言时肯定了中国海商法协会自成立以来为推动我国海商法的发展和海商法制的健全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他指出,在新的历史环境下中国海商法协会的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要求,并从促进我国海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加强人才的培养、注重学术研究、加强宣传与交流四个方面对协会提出了希望。

卢鹏起副会长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中国贸促会作为协会十四届理事会轮值主席单位,将竭尽所能做好协会工作,带领新一届理事会致力于协会的改革及长足发展。他强调,协会改革、发挥海商法工作者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培养人才等是十四届理事会的工作重点。在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大背景下,在协会全体理事和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协会将不断提升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推动我国海商法事业的发展和海商法制的健全,促进海商法在国际范围的协调统一,提升中国在国际海事领域的话语权,做大做强海运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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