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上保安厅35%船艇超过使用年限

日本海上保安厅总计366艘巡逻船和巡逻艇中,有129艘超过了使用年限,占总数的35%。原因是1977年领海扩大和渔业水域设定后大量建造的船只未能及时更新换代。虽然为应对在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附近活动的中国船,海保发挥作用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但如何在有限的预算内确保必要船只、寻找高效运用方法等成为了难题。

考虑到船体损耗及金属疲劳度,海保规定在外洋活动的较大型巡逻船的使用年限为25年,主要警备沿岸海域的小型巡逻艇使用年限为20年。

然而,截至2015年度末有129艘船超过上述标准。截至本年度末,超标船只还将增加6艘,预计之后10年内将增加98艘。

其背景原因在于:日本1977年制定的《领海法》规定领海范围从离岸3海里(约5.5公里)扩至12海里,同年实施的《渔业水域暂定措施法》将渔业管辖权所及范围设定为200海里。

查处外国渔船等海保的活动范围一举扩大,1977年至1980年间新造船只107艘,这批船在2000年左右迎来更新换代期。但巡逻船的建造费方面,大型船耗资超过1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5亿元),而海保近年来可用于完善巡逻船艇和飞机的经费仅300亿日元左右(政府最初预算)。新造船只无法全部取代需要退役的船只。虽然也有许多其他地区分来部署的船艇,但这批船只的使用年限也正在陆续超标。

老化最容易影响的部位是发动机,输出动力下降将导致速度不快。某海上保安官表示:“小的故障可以修补,但设备陈旧和女性使用空间欠缺等结构上的问题就没办法了。”

200海里现被作为专属经济区(EEZ)沿用,海保的活动范围之广没有改变。

海保方面表示:“旧船将转用于执行一些基本上不要求速度的任务等,根据用途进行运用。”但也有保安官坦言:“曾有过突发故障导致任务无法完成的情况。”现场的危机感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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