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要点快报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MEPC70)于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在伦敦召开。

本次会议共有18项议题,主要包括压载水有害水生物、空气污染及能效、提高国际航运能效的进一步措施、船舶GHG减排、强制性文件的审议和通过、其他事项等议题。

除全会外,会议共设置了两个工作组(空气污染及能效工作组、GHG减排工作组)、一个审议组(压载水管理审议组)、一个起草组(强制性文件修订起草组)和一个技术工作组(PSSAs技术组)。

本次会议共形成了21份技术文件,包括决议、通函、统一解释和修正案草案。

提醒业界注意的事项

1、压载水相关问题

(1)经修订的G8导则已经获得通过,请业界关注新G8导则的应用时间表,提请BWMS厂家尽快升级原BWMS技术并申请按照新G8导则进行型式认可;

(2)关于公约B-3条关于D-2标准实施时间表的替代修正草案文本,将与MEPC69会议批准的修正草案文本一并在MEPC71届会议上审议,因此是否获得最终支持和批准还存在不确定性,请业界注意;

(3)建议船东、船厂和BWMS厂家关注“实施BWM公约路线图”的工作进展,特别是经验积累期的数据收集,请业界积极开展船上已安装的BWMS的D-2标准符合性验证试验,及时开展相关分析和准备数据;

(4)建议船东、船厂和BWMS厂家积极提供关于设备或者船舶的压载水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以便在拟制定的应急措施指南中充分考虑遇到的实际问题。

2.空气污染及能效

(1)提醒业界注意2020年1月1日作为船舶全球0.5% m/m燃油硫含量标准的实施时间。

(2)北海和波罗地海作为MARPOL附则VI下NOX Tier III排放控制区,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3)提醒业界注意,虽然目前Phase2的时间及削减要求不变,但后续存在将Phase 3提前到2022年可能性,并可能设立新的Phase 4。

(4)目前EEDI计算导则新纳入了使用气体燃料但作为非主要燃料的计算方法。

(5)对于安装双燃料发动机船舶或者满足Tier II要求的船舶能够在Tier III排放控制区内的船厂进行建造、改建、修理。

3. 进一步提高国际航运能效技术和操作性措施

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修正案将于2018年3月1日生效实施。提醒业界注意,根据修正案要求,5000GT及以上船舶应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应根据SEEMP制订导则中Part II,制订船舶消耗燃油数据收集计划并纳入船舶SE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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