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

《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通过部务会审议

提升航道管养科学化水平 促进航道绿色可持续发展

11月22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送审稿)。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服务好“三大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四个交通”发展要求,着力提升航道管理养护的科学化水平,促进航道绿色可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航道是重要的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加强航道养护是确保水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重要前提,也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保障。会议强调,统筹推进航道建设、管理、养护协调发展,一要推动管养手段向规范化、智能化转变,推动管养模式向预防型、主动型转变,提升航道综合服务水平。二要提升治理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好《航道法》,继续完善航道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规范航道行政管理与养护作业,推进航道治理体系现代化。三要深化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养护机制,加快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更加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在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中的应用,促进航道可持续发展。四要推动绿色发展,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航道建设、管理、养护的全过程各领域,切实加强航道资源保护,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美观和谐的绿色航道。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送审稿)、《关于鼓励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送审稿)。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京部领导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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