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月4日电 采砂船曾是赣江、鄱阳湖等江西各大河流上的“毒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4日,本网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江西省共完成采砂船切割848条,并且《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1日实施后,还将逐年减少采砂船舶(机具)的数量。

“2000年,长江实施全面禁采,大量浙江、安徽籍采砂船涌入鄱阳湖和赣江,鄱阳湖、赣江等内河采砂规模迅速扩大,最多时达200余条,经常滞留于鄱阳湖的大型采砂船只吸砂王约有130条,采砂能力严重过剩,偷采滥采时有发生,给江西省采砂管理带来严峻考验。”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介绍,以南昌为例,赣江南昌段采砂船从本世纪初的二三十艘到最多时595艘,而实际上只需40余艘便能满足本地市场的需求。大量采砂船的涌入,让江河不堪重负。

据初步统计,2012年南昌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之前,众多非法采砂船只疯狂掠夺式偷采,每年河砂偷采量达3000万至4000万立方米,直接影响江河堤防和跨河建筑物、水系航道、渔业生态等安全。赣江南昌段每年发生五六十起涉砂刑事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罗小云介绍,为有效控制采砂船舶数量,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2008年江西省水利厅、省交通厅联合制定出台《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采砂船舶三年过渡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11年起,鄱阳湖及赣江中下游周边市、县开始对船舶证书不齐全或者临时船舶证书到期的采砂船依法强制淘汰。

“但是,因强制淘汰对采砂船业主利益影响较大,采砂船业主抵触情绪很大,且大部分采砂船股东关系错综复杂,很多是同村各村民共同集资打造,故当时村民集体上访事件频发,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过剩采砂船强制淘汰工作进展缓慢。”罗小云说,2012年,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水利厅联合江西省财政厅制订《江西省处置过剩采砂船舶奖励补助暂行办法》,支持和鼓励县级人民政府以切割淘汰方式处置过剩采砂船舶,解决了过剩采砂船舶的出路问题,推动采砂船从业人员的转产转业,避免政府与采砂从业人员矛盾的激化。

据介绍,截至目前,江西省共完成采砂船切割848条,各地财政投入切割资金共约6.3亿元,省本级补助各地财政资金2亿元。“该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控制和减少了江西水域的采砂船数,提高了监管效能,遏制了非法采砂频发势头,推动全省采砂行为由乱到治,并逐步走向规范。”罗小云说,鄱阳湖水域采砂船数量从此前130余艘减至目前的50余艘,赣江南昌段从原先400余艘减至目前的30余艘。

罗小云透露,《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中规定,实行采砂船舶(机具)总量控制制度,因此,在今后江西省还将逐年减少采砂船舶(机具)的数量。(时雨、罗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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