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案发当日广州海关缉私警对涉案油轮进行检查。

通过伪报原产地方式,将非东盟国家货物伪装成东盟国家货物进口,以享受“中国-东盟”协定“零关税”优惠税率,达到偷逃税款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广州海关1月10日向记者披露了涉案50.8亿元轻循环油走私大案的详情,从而揭开了诡异航线背后的惊天秘密。

数据追踪现诡异航行轨迹

“2015年底,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国际贸易集团旗下东南亚某国子公司的高管殷某等人,与国内货主勾结走私进口大量轻循环油。”广州海关缉私局南沙分局查私科科长王冰回忆说。

“轻循环油”是原油生产的中间循环物料,主要用于大型机械、矿山、船舶等燃料用油,经过加氢脱硫等可加工成柴油。

海关缉私办案人员迅速调取数据,发现承运这家公司轻循环油的船只航行轨迹十分诡异,都是在韩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等地加载货物后,再绕经菲律宾苏比克湾停留,最后开往中国广州南沙或国内其他口岸报关进口,并向海关申报所载轻循环油原产地为菲律宾。

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贸易协定,产于菲律宾等东盟成员国的轻循环油进口到中国时可享受“零关税”优惠税率。但菲律宾并无大型成品油生产及加工产业,且这些船只也都没有在苏比克湾码头的停靠记录,停留时长也不符合大批量加载油品的用时。“那么这些船只绕经菲律宾到底是为了加载‘原产’于菲律宾的轻循环油,还是仅仅为了虚构轻循环油‘原产’于菲律宾的假象?”一连串的疑问等待办案人员破解。

经过分析判断,办案人员认为涉案公司安排油船绕道东盟国家菲律宾,具有刻意伪报原产地逃避关税走私轻循环油的重大嫌疑。

人赃俱获坐实伪报原产地

经过长达半年的侦查,缉私办案人员终于掌握了涉案公司及其高管殷某为首的跨国走私轻循环油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办案人员2016年5月初得知,一条长期为涉案公司运输轻循环油的油船在马来西亚加油后,将绕道菲律宾苏比克湾再开往中国广州南沙港。5月14日,长期居住在东南亚某国的涉案人殷某于北京首都机场入境。

人赃并获的时机已到!5月15日凌晨,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统筹协调下,广州海关出动警力90余人前往多地,一举抓获以殷某为首的9名涉案人员,查扣运输成品油的油轮1艘,并在随后的行动中陆续查扣涉嫌走私的轻循环油等成品油16万余吨。

据涉案油轮船员交代,此次被查扣的船只在租家(涉案公司)的指挥下,先后前往马来西亚、韩国等地混合加载了柴油、轻循环油近4万吨后,开到菲律宾苏比克湾,从一条小油船上加载了50吨柴油,并根据涉案公司指示,在苏比克湾串换了整船货物的提单、载货清单,然后开到广州南沙卸货报关,并向海关申报货物的原产地为菲律宾。

能源“巨鳄”幕后操纵走私

根据海关资料显示,涉案公司年均向国内进口销售轻循环油逾百万吨,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国际能源贸易“巨鳄”。

经查证,自2014年11月至案发,涉案公司通过高管殷某联系中国境内客户,并租赁油船运输轻循环油。同时,指挥油船前往韩国、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加载柴油、轻循环油后,再开往菲律宾苏比克湾加载少量船用柴油,并指使运输公司签署全部油品在菲律宾装载的虚假提单、载货清单等单证后,再将办理的上述货物原产于菲律宾的原产地证书交给国内客户。国内客户拿着这些单证在广州南沙等地向海关申报轻循环油进口,申报原产地为菲律宾,享受“中国-东盟”协定“零关税”优惠。

“涉案走私团伙通过伪报原产地的方式,将非东盟国家货物伪装成东盟国家的货物,以适用‘中国-东盟’协定优惠税率,达到偷逃税款、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南沙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吴伟说,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轻循环油的关税为7%左右,走私一船轻循环油就可逃税800万至1000万元人民币。经查证,2014年11月至2016年5月期间,涉案公司共涉嫌走私轻循环油107万吨,案值5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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