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5日普陀区启动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工作以来,截至目前,普陀全区减船转产船只数量达到241艘,总功率49023千瓦,实现五年任务一年完成。目前,该批淘汰渔船已进入拆解阶段。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工作面向全区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渔船,坚持渔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在2015年至2019年以政府给予减船转产补助为手段,引导捕捞渔民转产转业。

所有主动上交功率指标、减船拆解的渔船均可享受减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按照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渔船功率指标确定。区海洋与渔业局将根据上报渔船的实际船龄,依次优先拆解高危渔船(实际作业类型为帆张网、深水流网等10人及以上渔船)、木质渔船、老旧渔船以及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的拖网类、三角虎网等作业方式的渔船。

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史海东介绍,已完成上交手续的241艘渔船现正在六横、虾峙、桃花、朱家尖、展茅等25个定点船厂进行集中拆解,“46艘渔船已经完成拆解工作,其余渔船拆解工作预计在4月底前完成。”

目前,普陀区财政积极安排资金4亿元,按照“先减后补”的方式,对上缴“四证”和已送达指定拆解点后的待拆解渔船,先拨付10%补助资金,其余部分待拆解完成后三个月内拨付。

实施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工作,逐步压减近海渔业捕捞强度,旨在加快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有效改善海洋生态坏境,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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