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海市地方标准《黄浦江游览船及码头运营设施与服务质量要求》顺利通过市质量技监局召开的标准审定会。市旅游局法规处和市交通委航务处有关同志参加。

该标准是《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DB31/T367-2006)的修订版,目的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浦江游览打造成“上海本土旅游第一品牌,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精品项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游览船和码头运营设施与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和多元的水上旅游体验,对黄浦江游览的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该标准规定了黄浦江游览所涉及的游览船、游览线路及产品、游览船码头、服务人员、公共服务管理以及质量评估,符合上海发展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制定过程中,标准吸收了市旅游局和市交通委最新的工作成果,吸纳了各地水上旅游的发展经验,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市旅游局和市交通委将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送审稿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及时形成报批稿,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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