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布今年中韩渔业协定双方许可渔获配额

近日,农业部网站发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显示,2017年中、韩给对方许可的作业船数均为1540艘、渔获配额均为5.775万吨。

《通知》要求,我国渔获物运输船进出韩国水域时,应从限定海域定点通过,并配合对方国执法船接受检查。根据双方共识和《会议纪要》,我方违规渔船被韩方处罚需向韩方缴纳担保金的,应通过两国政府指定的唯一窗口进行(中方为中国渔业协会)。

据上述《通知》介绍,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渔委会”)第十六届年会于2016年12月29日在北京举行,双方就2017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有关问题达成一致。

2017年,韩国许可我国渔船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以下简称“韩国水域”)的作业船数为1540艘、渔获配额5.775万吨,渔获配额分配到船。根据《会议纪要》,2017年继续实施模范船制度和渔获物运输船定点检查制度。2015年、2016年均入渔韩国水域且未被韩国执法部门处罚、安装有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渔船,可在申请入渔许可证的同时申请模范船资格。渔获物运输船进出韩国水域时,应从限定海域定点通过,并配合对方国执法船接受检查。根据双方共识和《会议纪要》,我方违规渔船被韩方处罚需向韩方缴纳担保金的,应通过两国政府指定的唯一窗口进行(中方为中国渔业协会)。

2017年,我国许可韩国渔船进入我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的作业船数为1540艘、渔获配额5.775万吨。中国渔业协会负责韩国渔船入渔许可申请的初审,在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批准后,制作并寄发许可证至韩方。

农业部要求中国渔业协会认真做好韩国入渔渔船进出水域通报、作业日报和季报管理及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并随时将信息提供给中国海警局和相关省(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时开展对韩国渔船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此外,农业部还提出两项要求:切实做好我国入渔渔船日常管理;加强港口、海上执法及敏感海域管控。

具体内容包括:入渔渔船必须严格按照协定、纪要和许可作业条件作业,在遇到韩方执法检查时应按照协定与纪要规定接受检查,不得抗拒或逃避检查。所有违规渔船必须通过中国渔业协会向韩方缴纳担保金。严禁从事帆张网等非法作业,严禁安装铁钎、铁丝网等妨碍登临检查设施,严禁非法转让、倒卖入渔许可证,严禁进入韩领海、暴力抗法等严重违规行为。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