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在黄金周建立假日客运工作机构,统一指挥,设立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和处理各类投诉。

交通部要求:严禁不合格的车辆或技术等级在2级以下的车辆参加假日客运;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对于超载问题,交通部规定:包车客运发车前,驾驶员要核对载客人数与包车票上的人数相一致,严禁超载;汽车客运站不得超员售票、超员发车;对超载20%以上的客运车采取分流措施,分流费用由超载客车的企业或当事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分流。

交通部还要求,在旅游黄金周期间如发生1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客运企业必须立即上报部公路司,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关于运价,交通部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涨价、乱收费、乱设卡、乱罚款。旅游黄金周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必须要有指定专人负责运输统计,每两天向交通部报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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