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与8家无船承运人及一家未经当局许可的企业达成协议,后者累计向前者交纳92.5万美元罚金。以上协议罚金是由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纽约、西雅图、南佛罗里达州区域代表及华盛顿总部员工进行调查而处罚的。据了解,上述企业同意缴纳罚金,但并不承认违反了美国航运法或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的相关条例。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分别与美国纽约州谷溪镇辉煌集团物流公司(Brilliant Group Logistics Corp., Valley Stream, NY)、美国崴航有限公司(King Freight (USA), Inc., Cerritos, CA)、盈高国际货运代理(Interglobo North America, Inc., Jersey City, NJ)、上海飞集货运代理有限公司(Fastic Transportation Co. Ltd., Shanghai, PRC)、浦东幸运船务有限公司(Pudong Prime Int’l Logistics, Inc., El Monte, CA)五家无船承运人达成独立协议。经美国联邦海事委员调查,上述企业为签订运输合同,承运货物,有意或故意适用仅限于某些特定船东相关货物的不适当地、较低地运输费率及收费标准。此外,在班轮运输贸易中,上述被调查企业所提供的班轮运输并不符合其对外公布的费率表。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还与洋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Seamaster Logistics, Inc., Diamond Bar, CA,)、拓领环球货运(香港)有限公司(Toll Global Forwarding (Hong Kong) Limited, Hong Kong)两家无船承运人达成共同协议。经美国联邦海事委员调查,这两家企业涉及有意或故意同意另外一家无船承运人使用其服务合同,并收取相关费用,这属于非法允许非合同方享受服务合同利益,从而违反其与海洋共同承运人的合同。同样,在国际班轮运输中,这两家公司也存在所提供的班轮运输并不符合其对外公布的费率表的问题。

而Pacific International Import Export, LLC被认为没有美国当局许可证书,也没有相关财务证明,甚至没有对外公布的费率表而从事无船承运业务。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调查发现,A-Sonic Logistics (USA)公司有意或故意的从一家或多家运输中介公司接收货物,而这些运输中介公司并没有公布费率表、债券或美国航运法中规定的其他可以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物。同时,该企业也被发现其提供的运输服务未按照其对外公布的菲律宾及收费标准。

而每家单位具体的罚款金额如下图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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