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铺管重吊船“Lewek Champion”号

2亿美元购买一艘铺管重吊船,然后签署10年光船租约回租,一切似乎都很美好,然而,仅仅只付了500万美元,还剩1.95亿,“二船东”就“赖钱”不给了。无奈之下,工银租赁只好申请清盘。残酷的市场给中国的金融船东上了一堂课。

据悉,由于未能按时偿还租船合同债务,应工银租赁申请,新加坡法院近日对新加坡海工船运营商Emas Offshore旗下子公司Lewek Champion发布了清盘令。

工银租赁子公司Hai Jiang 1401曾在今年5月5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对Lewek Champion Shipping进行清盘。

7月26日,Emas Offshore表示,新加坡高等法院已经在7月14日对清盘申请进行聆讯,并作出对Lewek Champion的清盘决定,任命Andrew Grimmett和Lim Loo Khoon作为共同资产清理人。

工银租赁曾于2014年2月从Emas Offshore母公司Ezra Holdings购买了铺管重吊船“Lewek Champion”号,价格约为2亿美元。之后,Emas Offshore与工银租赁签署了为期10年的光船租赁合同回租这艘船。

然而,由于Emas Offshore迟迟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158万美元的租金,工银租赁在今年3月9日终止了“Lewek Champion”号的合同,并向合同担保人Ezra Holdings发起索赔,要求Ezra Holdings在收到合同终止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共计1.945亿美元的终止费用,支付时间最晚不超过3月30日。

工银租赁终止“Lewek Champion”号租船合同的背后原因还包括次承租人EMAS AMC和次次承租人EMAS Chiyoda Subsea申请破产保护。

4月12日,工银租赁下属的船东公司Hai Jiang 1401的律师向Emas Offshore 的子公司Lewek Champion发出法定追偿书,要求Lewek Champion赔偿1.9502亿美元,包括1.945亿美元的终止费用和光船租赁合同应计的522217.84美元明息;如果Emas Offshore未能在收到追偿书的21天内支付赔偿,Hai Jiang 1401将以租船方无法偿还债务为由提出对Lewek Champion Shipping的清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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