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讯, “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联合说明会”今天在京举行。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是中国海关实施AEO制度以来签署的首个政府间AEO互认协定,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获认证企业可同时享受到双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显著降低高信用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并显著提升国际供应链安全便利化水平。

AEO互认实施后,中瑞双方海关将同时给予两国AEO企业5项便利措施,包括: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贸易中断恢复时优先通关等。中国和瑞士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业务时,将可直接享受到对方海关提供的便利措施,平均查验比例和通关时间下降约30-50%,可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2016年1月以来,与瑞士有进出口业务的中国企业约2.23万家;其中高级认证企业(AEO)约1000家,进出口额约占中瑞进出口总额约20%。

会上,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和瑞士联邦海关署署长伯克分别致辞。来自北京、南京、上海等全国26个关区对瑞士贸易额较大的200余家企业代表和 相关海关及瑞士驻华使馆人员共300余名代表参加。

据了解,除瑞士外,中国海关与欧盟、新加坡、韩国、新西兰实现了AEO互认,内地与香港也有相关安排,对上述33个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近40%。目前,中国海关正在加紧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主要贸易国家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以色列、南非等“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海关的AEO互认合作。中国海关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对AEO互认国家或地区出口值占全部总值的80%以上,届时我国高信用企业在全球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都可以享受通关优惠和便利,从而显著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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