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一艘亚洲远洋渔船近日在加拉帕戈斯群岛附近的海洋保护区被厄瓜多尔方面扣留,警方在船舱内发现了300吨鱼,大部分是鲨鱼,其中包括濒危保护物种锤头鲨。当地怀疑“渔船有可能违法在保护区内捕鱼”。

另据相关报道,这艘渔船捕获的鲨鱼中有不少出生不久的小鲨鱼,堆积如山,而且这是当地迄今在保护区内查扣的最大一艘渔船。这艘船的下场堪忧,而如果查实船员非法捕捞,可能面临最高三年监禁。这事情也给从事远洋捕捞的船只敲响了警钟。

非法捕捞,首先影响的是海洋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的多样性,是保护自然环境和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措施。试想,如果没有丰富多样的动植物陪伴人类,孤独的人类还怎么可能在地球上生存?加拉帕戈斯群岛正是达尔文受当地物种多样性的启发而提出进化论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岛就叫达尔文岛,不远处有一个形似拱门的礁石就叫达尔文拱门。这里生活着世界上种类最为丰富的鲨鱼,因此去年专门又成立了鲨鱼禁猎区。然而,非法捕捞严重威胁着这里的生态,对濒临灭绝的鲨鱼种类更可能带来灭顶之灾。

到该群岛非法捕捞鲨鱼的背后,有着一条黑色的商业链条,也就是充满血迹的鱼翅之路。这里被捕杀的鲨鱼,鱼翅往往被运到亚洲黑市上贩卖。2015年,厄瓜多尔警方曾在沿海城市缴获20万片准备运往秘鲁的鱼翅,逮捕6名嫌疑人。缴获这么庞大数量的鱼翅,意味着有4万头鲨鱼遭到非法捕杀。当地非法捕捞之猖獗,可见一斑。所以,对于远洋非法捕捞,我们应抱着“虽远必禁”的明确态度。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共同的地球生态,也是减少纠纷的必要手段。

近些年来,随着近海渔业资源枯竭,在世界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从事远洋捕捞的中国船只的身影。远洋捕捞本身没什么错,但如果涉及非法行为,轻者被当地政府惩处,重者可能引发外交纠纷。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固然应当维护远洋作业的公民利益,但这并不包括包庇任何违法行为。恰恰相反,类似非法捕捞行为,必须受到严厉禁止。

对此,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专门出台相关规定。早在2015年10月,农业部就下发《关于严格遵照北太平洋渔业管理组织有关管理措施的通知》,从渔船注册、数据报告、公海登临检查、船位监测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例如,目前中国每艘远洋渔船都装有卫星雷达导航系统及船位监测系统,只要中国渔船进入不该进入的区域,系统都可以自动发出提醒。这表明了中国政府的态度,也就是对非法远洋捕捞不支持、“不背锅”。

有鉴于最近这起非法捕捞事件的发生,国内应加强这方面的规定和措施,让驶进大洋深处的渔船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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