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船舶最晚2024年改装压载水管理系统

9月8日,《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简称《压载水公约》)开始对我国生效。该公约是一项重要的保护海洋环境的国际措施,对于防止由于船舶压载水造成的水生生物入侵、生态环境破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严格排放标准 消减环境及安全危害

目前,远洋船舶在航行中普遍使用压载水来调整船舶的吃水和重心平衡以保证船舶安全。船舶在加装压载水的同时,海水中的一些水生物和病原体也随之被加入到压载舱中,直到航行结束被排放到目的地海域,引起了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传播。

2004年2月,IMO(国际海事组织)在国际海事组织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压载水公约》。根据IMO规定,当公约满足至少有30个国家签署并对其批准、接受、核准无保留,其合计商船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35%的条件时,12个月后该公约将生效。2016年9月8日,芬兰加入《压载水公约》,缔约国船舶吨位总数占比达到35.14%,缔约国(地区)总数达到了52个,公约正式达到生效条件。

《压载水公约》共有22个条款和一个技术性附则,对船舶压载水的排放和控制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以此来预防、减少并最终消除船舶压载水排放对海洋环境和公众安全带来的危害。主要包括船舶压载水管理方式和对应的排放标准、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船舶应持有的文件以及港口国检查等多个方面内容。

“《压载水公约》的核心管理要求是通过压载水置换达到D-1排放标准,或通过压载水处理达到D-2排放标准。”大连海事大学教授潘新祥表示。压载水置换仅是一种过渡性管理措施,《压载水公约》的目标是对加装到船上的压载水进行处理达到D-2标准后,才允许排放。

为满足D-1标准,船舶应在航行途中采用逐一更换法、直流法或稀释法,使舱内压载水的更换率至少达到压载水体积的95%。D-1标准要求船舶在距陆地至少20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处海域置换压载水;实在不可行时,应尽可能远离陆地并在所有情况下距陆地至少5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处,或在港口国指定的海域更换压载水。按照《压载水公约》的规定,港口国不应要求船舶为更换压载水而偏离其预定航线或推迟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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