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后不久,9月21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全面指导试验区建设。

方案提出,到2020年,“一带一路”港航物流中心、投资贸易便利化先行区、产业科技合作引领区、金融保险服务示范区和人文交流门户区建设初见成效,“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城市的功能地位初步确立。

为何将“一带一路”建设综试区设在宁波?方案明确表示,宁波具有特殊重要的城市战略地位,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优势,源远流长的开放合作基础,开放包容的国际营商环境,开拓进取的民营企业群体及非常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在具体建设方面,“一带一路”港航物流中心以港口开放为主线,打造多式联运国际枢纽,扩大“海丝指数”影响力。到2020年,腹地“无水港”达到20个以上,新增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航线5条以上、空港国际货运航线5条。

“一带一路”投资贸易便利化先行区结合宁波国际经贸合作交流中心建设,争创“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到2020年,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贸易额达到400亿美元以上,跨境贸易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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