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海事安全局发布了欧盟成员国在欧洲海上事故信息平台(EMCIP)上报告的年度海上伤亡事故概况。报告显示,2016年共发生3145起海难事故,其中106人死亡,957人受伤,26艘船舶失踪,共开展123起调查。

欧洲海事安全局发布了欧盟成员国在欧洲海上事故信息平台(EMCIP)上报告的年度海上伤亡事故概况。报告显示,2016年共发生106人死亡,957人受伤,26艘船舶失踪,开展123起调查。

自EMCIP成立以来,海难事故报告总数达16500起,其中2016年共发生3145起海难事故。

自2014年以来,事故报告数量似乎稳定在每年3200起左右。尽管在报告中,特重和严重海难事故数量与前几年持平,不太严重事故虽数量不多但在持续增加。

而尽管自2011年欧盟相关法律实施以来,海上伤亡事故报告略有减少,但存在一些海难事故漏报现象。预测数据表示,大部分漏报事故涉及的是不太严重的海难事故。

2011年至2016年重点

·有一半海难事故是航行本身导致,如触礁、搁浅、船只碰撞。

·涉及职业意外事故中,40%是人员打滑、绊倒及跌倒。

·意外事故中60%是人员操作失误导致,70%是由船侧作业造成的。

·42%的事故发生在港口区域。

·自2014年以来,失踪船只数量减少了一半 。

·欧盟成员国调查机构执行了869起调查,共发布695项报告。发布了1300项安全建议,其中28%是关于操作练习,尤其是安全作业练习。

货船

2016年,货船事故发生数量减少到1400起,事故减少幅度最大,与2012年最低水平持平。

渔船

尽管2016年,渔船失踪事故数量有所减少,但人员死伤数量大大增加。

客轮

尽管2011年至2016年的客轮人员伤亡主要集中在2012年的“Costa Concordia”事故(32人死亡,17人受伤)和2014年的“Norman Atlantic”事故(11人死亡,31人受伤)中,但自2014年起,客轮事故伤亡人数明显持续下降。2016年工作船失踪事件有所减少,事故伤亡人数也有所减少。

其他船舶类型

最后,对于其他类型船舶,以下所示因素在2016年有所增加。

正如报告所示,随着确立海运业事故调查的基本原则的2009/18/EC指令开始生效后,欧盟还应承担其他义务:

·建立独立、公正、永久的海上事故调查机构。除指定焦点之外,内陆国家如果没有船队,可以不履行此项条款。此种情况目前针对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地区。

·要求通报海上人员伤亡和事故。这项义务包括涉及以下对象的伤亡和事件:

——悬挂成员国船旗的船舶;

——在成员国领海和内部水域内航行的船舶;

——涉及成员国的其他重大利益;

·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调查事故。调查特重事故的伤亡情况,评估伤亡情况的严重程度,以决定是否进行安全调查;

·发布调查报告;

·通过EMCIP通知欧盟委员会有关海难及意外事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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